2016年07月19日13:23 来源:安徽日报
中国共产党党员,原阜阳地区水利局副局长、茨淮新河工程指挥部副指挥陈新民同志,因病于2016年7月17日在阜阳逝世,享年99岁。
陈新民同志,安徽濉溪人,1918年10月出生,1940年2月参加工作,1941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0年2月至1945年7月任皖东北分局会计主任、分局长、财供科长;1945年8月至1949年5月任宿西县区副区长、副县长;1949年6月至1950年7月任桐庐县副县长;1950年8月至1957年7月任治淮委员会民运科长;1957年8月至1970年12月任阜阳地区水利局副局长;1971年1月至1979年11月任阜阳地区茨淮新河工程指挥部工程组长、副指挥;1979年12月离休,享受地厅级待遇。
陈新民同志遗体定于7月19日上午7时在阜阳市殡仪馆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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