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08日10:57 来源:检察日报
7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君在《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2015年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下称《年度报告》)上作出批示,对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要再接再厉,认真履行职能,在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新的成绩。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针对2015年全区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情况、职务犯罪发案特点及发案趋势进行了认真分析研判,提出了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对策、建议,形成《年度报告》,及时报送自治区党委、人大,引起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在年度报告上作出批示。
王君指出,自治区检察机关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准确把握检察工作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既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又从治本上强化警示教育,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明显的成效,为进一步优化全区经济社会的法治环境作出了贡献。特别是在服务“十个全覆盖”工程、扶贫攻坚工程中的系列工作举措,使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举措更具体、更深入、更有说服力。希望《年度报告》总结的发案特点,预测的发案趋势和五个方面的对策建议,符合全区实际,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尤其是做好腐败风险防控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据自治区检察院预防处负责人介绍,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已连续四年在检察院报送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工作报告上进行批示。下一步自治区检察院将在惩治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举措上继续跟进,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其其格 范德银/通讯员娄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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