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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产业领军人才政策“20条”

詹文献

2016年03月11日14:31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原标题:广州出台产业领军人才政策“20条”

日前,广州市委、市政府正式发布《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提出了20项任务举措,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计划5年投入约35亿元,在重点产业领域内支持50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含团队成员),每年支持1000名产业高端人才、2000名产业急需紧缺人才,形成人才引领产业、产业集聚人才、人才与产业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

据悉,近年来,广州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人才政策,为集聚高层次人才、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提供了有力支撑。但当前广州有影响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仍相对缺乏,科技人才推动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动力还不够足,人才集聚效应与北京、上海相比还有差距,又面临深圳、苏州等城市的挑战,研究出台新的人才政策,势在必行。

——聚焦产业领军人才。《意见》最大的亮点在于实现人才政策聚焦,紧扣经济建设主战场,围绕广州国际航运枢纽、国际航空枢纽、国际科技创新枢纽等三大战略枢纽建设,以及国际航运中心、物流中心、贸易中心、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和国家创新中心城市建设,立足打造高端高质高新现代产业新体系,将支持对象聚焦到商贸会展、金融保险、现代物流、航运航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健康、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汽车、精细化工、重大装备与机器人、文化创意等重点产业领域的领军人才和团队,充分发挥产业领军人才在集聚中高端产业、实现经济中高速发展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同时,强化资金聚焦,力求聚焦到切实产生效益、最具潜力的人才项目上。入选的创新创业领军团队可获得300万元人才经费和最高300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这样的资金支持力度在全国具有相当竞争力。

——提出“五个一”支持举措。《意见》针对产业领军人才在广州创业、工作、生活的各方面需求,坚持政府引导和发挥企业主体作用相结合,提出了“五个一”的支持举措,包括:

实施“一个支持计划”。即实施“羊城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计划”,5年内对在广州市创业发展的50个创业领军团队、50个创新领军团队、100名创新领军人才和50名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给予支持。其中,创业领军团队是指善于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善于吸附和转化前沿技术成果、善于推动商业模式创新,所创办企业能够经受住市场考验,具有高成长特点,带动全市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产生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高端创业团队,入选后可获得30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和最高300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股权资助与无偿资助相结合),并提供工作场所房租补助、贷款贴息、首购首用风险补偿等工作支持。创新领军团队是指在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从事前沿技术研究,具有丰富科研经验和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善于研发转化先进技术成果、创制国际国内技术标准,在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承担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攻关项目的高端创新团队,入选后可获得30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和最高300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并提供首购首用风险补偿的工作支持。此外,在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担任应用研究和技术、产品研发重要职位,具有良好科研背景和较强技术研发能力的创新领军人才,以及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在降低创新成本、促进创新活动、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创业服务领军人才,入选后均可获得100万元人才经费资助。

建立“一个奖励制度”。即建立“产业领军人才奖励制度”,分设3个专项。一是奖励杰出产业人才。每年对30名为广州市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作出卓越贡献的产业领军人才,按三个等次,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薪酬补贴。二是奖励产业高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每年对1000名在企业管理、研发、生产、财务、销售等岗位担任高级职位的产业高端人才,2000名具有较高能力和技术水平、从事企业核心业务的产业急需紧缺人才,按其上一年度对广州市发展的贡献给予一定额度的薪酬补贴,最高每人150万元。三是奖励引才成绩突出企业。对通过猎头公司等从市外引进产业领军人才的公司给予一次性费用补贴,最高每人5万元;对每年引进市外产业领军人才数量居全市前列的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额外费用补贴。

完善“一个服务机制”。即建立完善企业人才评价服务机制、人才绿卡制度、创新创业服务机制等产业领军人才服务配套机制。其中,对于在广州创业工作、非广州户籍的各类海内外人才,“人才绿卡制度”将给予广州市民同等待遇,让其享受在出入境、停居留、子女入学、购房购车等方面一系列的生活工作便利。广州还将探索向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等用人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和人才认定权,建立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用人单位等市场主体评价人才机制;探索推行政府购买人才公共服务制度,支持发展技术交易、投融资服务、技术评估等一批专业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以及急需人才,可打破学历、任职资历的要求直接申报相应职称;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切实维护人才合法权益。

搭建“一个发展平台”。对于产业领军人才,广州积极支持他们承担各类科技项目和人才项目,入选省级以上项目的将给予配套资金资助。广州也将推动企业建立研发机构,鼓励企业支持人才内部创业,支持企业开展各类人才培训教育,为人才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广州还将积极落实中央、省的有关政策,鼓励企业实施股权期权激励,在科技人员获得股权奖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收益上给予更多更好的优惠。

畅通“一个流动渠道”。即畅通产学研人才流动渠道,广州将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平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协同创新研究院等人才培养基地;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设立流动岗位,聘任产业领军人才担任研究生兼职导师或指导教师,试点将企业任职经历作为高校工程类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条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甚至可以带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意见》特别在引入市场模式,依靠市场发现人才、评价人才、支持人才、回馈人才方面进行了创新。例如对创业领军团队的项目经费资助,分别设计了“股权跟投+无偿资助”“股权直投+无偿资助”“无偿资助”等A、B、C三种资助方式,由入选团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自主选择;在股权跟投中,引入社会专业股权投资机构对入选团队项目进行股权估值、尽职调查和入股谈判,财政资金与合作投资机构按1∶1的比例共同对入选团队予以支持;财政股权投资不参与分红,相应分红全额奖励给入选者,退出时入选者拥有优先回购权,5年以下退出的,转让价格按原值或原值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收益之和确定。这些创新做法,有助于撬动市场力量对人才工作的投入,依靠市场力量筛选出好的人才和项目,并以市场价值回报人才价值,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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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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