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刘喜杰:始终不渝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2016年02月05日09:32   来源:吉林日报

原标题:始终不渝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树立了道德“高线”,划清了纪律“底线”,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根本遵循。

一是进一步深化了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解。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的新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进一步加深了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吉林时重要讲话精神实质和要义的领会与理解,增强了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二是进一步强化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自觉。新修订的《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条例》负面禁止,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条例》和《准则》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是严守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基本行为规范。通过学习《准则》和《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强化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真正让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严守党规党纪的模范和标杆。

三是进一步增强了抓好办公厅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省政府办公厅作为省政府高效运转的中枢机构,岗位重要,责任重大,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以实际行动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

第一,带头深入学习《准则》《条例》。要对照原文系统学。既全面学习原文,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背景意义、科学内涵,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规定,还要统筹学、结合学,重温《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形成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思想和行动自觉。要结合工作实践学。《准则》和《条例》不是摆设,学习两部党内法规,应把法规融入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树立起来。要改进作风深入学。以《准则》为标尺,以《条例》为戒尺,用“严”的标准和“实”的作风,把自己摆进去,自我考量,自我反思,主动查摆问题,根除病灶。

第二,带头自觉遵守《准则》《条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几乎涵盖了容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编密了防止腐败的“牢笼”,筑牢了抵制腐败的“堡垒”。自觉遵守《准则》和《条例》,不仅关系自身廉政建设,更关乎办公厅整体廉政风气。要守住“底线”。必须时刻保持对高尚道德的不懈追求,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坚守住廉洁从政的底线。要不碰“红线”。无论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都必须知可为,更知不可为、不能为,决不在人生路上“跌跤”。要筑牢“防线”。坚持警钟长鸣,心存敬畏,摒弃贪念,从内心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远离腐败堕落的深渊。

第三,带头全力维护《准则》《条例》。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主动接受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勇于改正问题与不足,把监督当做一面镜子、一把尺子,把自己置于监督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通过接受监督促进廉洁从政。要落实“一岗双责”。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勤以补拙,一心履职尽责,搞好服务,又要承担起办公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要加强对办公厅机关干部的教育监督,深入查找存在的廉政风险,研究制定防控措施,还要强化自身担当意识,面对歪风邪气敢于较真、敢于碰硬,管好身边人、身边事,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要完善长效机制。以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为契机,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完善用人、管人、管事各项规章制度,探索建立办公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不给滋生腐败任何可乘之机,让遵规守纪、廉洁自律在办公厅蔚然成风。

(作者系吉林省政府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张莹、常雪梅)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