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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修明:坚持正本清源 强化纪律思维

2015年07月28日15:1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坚持正本清源 强化纪律思维

不良作风和腐败行为背后反映的就是纪律松弛、规矩不彰,妥善解决好纪律问题,必须将纪律挺在法律前面,重要前提是在思想认识上处理好四个关系、克服四种倾向。

坚持回归本职执纪,正确处理纪律与法律的关系,克服“以法律标准取代纪律标准”的倾向。党的先进性决定了党纪要严于国法,纪律底线要先于和高于法律底线。倘若仅仅用法律的尺子来衡量党员的言行,那就是退了一步、低了一格、降了一个标准,直接失去了第一道“防火墙”。一段时间以来,一些纪检监察机关在底线观上出现了偏差,将法律作为尺子,认为查办大案要案是“显绩”,对违反纪律的“小问题”则不愿抓、不去管,导致出现不出事都是“好同志”、一出事就成为“阶下囚”的不良现象。将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核心要义就是将底线前移,在法律之前树立一道纪律的防线,防止党员干部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因此,各级纪委必须回归党章、回归本职、回归“原教旨”,把执纪放在首位,转变底线观,让纪律成为党员干部不可逾越的红线、底线,真正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切实破解党员干部“非好即坏”的问题。

坚持点面结合执纪,正确处理“树木与森林”关系,克服“把治标与治本对立起来”的倾向。治标和治本是辩证统一关系,二者相辅相成又相互促进。当前,一些人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只是路坏之后的“清道夫”、树烂之后的“伐木工”,正风反腐只治标不治本;少数纪检干部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拔烂树、治病树,不注重维护整片森林健康,将治标和治本对立起来。实际上,没有离开“本”的“标”,也没有离开“标”的“本”。把纪律挺在前面,既是治标之举,更是治本之策。中央提出将纪律挺在法律前面,并不是说反腐败的拐点到了、可以放松力度了,而是要深化反腐败斗争,既突出重点焦点,又抓好面上的执纪,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各级纪委必须转变治本观,厘清“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在拔烂树、治病树的同时,常用纪律来“浇灌”、保护整片森林,逐步实现从“不敢”到“不能”“不想”的跃升。

坚持全面从严执纪,正确处理“打虎”与“拍蝇”关系,克服“执纪反腐力度层层递减”的倾向。加强纪律建设,不仅要严、更要全,落实到行动上就是既要敢“打虎”,又要勤“拍蝇”。当前,有的地方正风反腐态度不够坚决、举措不够有力,压力传递层层递减,“上面轰轰烈烈部署、下面马马虎虎应付”;少数纪检干部认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是“小问题”,不去管、不追究。恰恰是这些所谓的“小问题”,群众最深恶痛绝。如果对这些“小问题”放任不管,长此以往,势必让那些违反纪律的人心存侥幸,视纪律如无物,最终导致“破窗效应”,影响整个政治生态。各级纪委必须端正执纪理念,既要保持打“老虎”的强大气势,也要增强拍“苍蝇”的恒心定力,实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把正风反腐的高压逐级传递、全面延伸,推动基层纪委动起来,确保纪律真正严到位。

坚持站位全局执纪,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关系,克服“将执纪办案单纯业务化”的倾向。纪委是党的事业的“护卫军”,纪律审查工作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必须时刻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当前,少数纪检干部将执纪办案作为纯业务工作,开展纪律审查不请示、不汇报,先斩后奏甚至斩而不奏,甚至将纪委当成了“独立王国”;少数纪检监察机关不注重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撇开司法、审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搞“单打一”。这种倾向的实质,就是不讲政治、不顾大局,必须引起重视,坚决予以纠正。纪委接受“双重领导”的体制要求,执纪工作必须永远把党的统一领导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双报告”制度。各级纪委必须将执纪工作放在党的工作大局中来考量,紧紧围绕党在一个时期内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执纪监督问责,注重请示报告,明确工作方向,确保上下“一盘棋”。

(邓修明 作者系四川省成都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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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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