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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部门2015年预算3月11日公开

2015年02月11日04:51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市直部门2015年预算3月11日公开

  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怀宇)最近,广州市财政局下发通知要求,市直各部门要统一在3月11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同时公开本部门2015年部门预算。根据今年公开的预算范本,今年预算需要公开的表格增加到了10个,需要公开的内容也更加细致了。

  广州市财政局下发的通知表示,为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预算法》和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14〕79号)精神,故印发了《2015年广州市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范本》。该通知称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所有向市财政部门编报预算的部门均须公开本部门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

  对于公开时间和渠道,该通知明确,2015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经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广州市财政局将批复各单位。各部门需要按照公开范本抓紧准备本部门的相关资料,统一在3月11日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同时公开本部门2015年部门预算。

  在此前财政预决算公开时,因为统计口径的问题,不少单位财政预决算报告曾受到了质疑。对此,该通知强调范本中“调整后预算”包括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和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部门预算、上年结转和年中调增(调减)预算,不包括中央、省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与“调整后预算”应口径一致。请各单位填写时注意口径。

  另外。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穗财绩〔2014〕59号)规定,纳入2015年预算绩效评审的项目,相关部门应公开项目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将随部门预算一并批复)。这也意味着,各部门从财政资金中拿到的钱,需要达成什么样的效果也需要向公众公布了。

  通知还要求,部门预算公开后,各部门要做好舆情跟踪,及时解疑释惑,避免公众误解。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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