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1月21日04:48 来源:南方日报
旅游时评
对企业通报批评、罚款等,实则治标不治本的功夫,对个人不文明的追责,才是最紧要的任务。只不过,对个人不文明行为如何惩处,难度要大得多,且在制度方面目前仍然是空白。建立游客不文明档案,从某种程度而言是为后续的追责机制做基础。
关于文明旅游的工作不仅仅停留在引导的层面。近日,国家旅游局局长在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表示,国家将坚决惩治旅游不文明行为,抓住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不文明旅游者进行依法处置,依法制定对不文明旅游者追责制度;国家旅游局将协调电信部门,通过手机短信,使游客一踏上境外旅游目的地,就能收到“讲安全、讲礼仪、讲卫生,不大声喧哗、不乱写乱画、不违法违规”温馨提示;各旅行社将做到出境旅游管理审核培训责任到位,行前说明提示到位,领队履行职责到位。这意味着对不文明旅游者从引导教育,到有责必究,从信息通报,到建立追责机制,这种跨越值得肯定。
国家旅游局方面表示,将从今年开始建立游客不文明档案,制定并实施《游客旅游不文明记录管理办法》,企业之间形成联动,对游客不文明行为进行通报并追责。
如何追责?这是难点。追究个人责任,还是企业责任,如何界定?实际上,越是急于追责,越不靠谱,容易错打板子,效果事与愿违。比如,游客发生不文明行为,严重影响国家形象,或是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旅行社及带队导游要负连带责任,受到责罚。但对于旅行社而言,这并非最公允的评判,游客自身的不文明行为,更多源自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对旅行社进行责罚,并未对症下药,而是急于给公众一个处理结果。然而,不少案例也表明,不文明行为的发生,旅行社也未必脱离干系,比如过程中没有尽到告知义务,并未进行适当调解,不给予正确引导,那么旅行社及其导游当负相应责任,受到相应的责罚。
按照以往的案例,对企业的追责往往简单而直接。通报批评、罚款等,实则治标不治本的功夫,对个人不文明的追责,才是最紧要的任务。只不过,对个人不文明行为如何惩处,难度要大得多,且在制度方面目前仍然是空白。建立游客不文明档案,从某种程度而言是为后续的追责机制做基础,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有效的梳理和归类,并且出台相应的惩罚措施,做到有的放矢,行之有效。
而对个人不文明行为的监督,同样是建档过程中需要注意的环节。但事实上,很多景区并不是没有做出提醒,很多公共场合也有明确指示。在脏乱不堪,人潮涌动的热门景区,我们往往能看到“随处乱扔垃圾罚款××元”等一类的提示语,然而目之所及,仍然是一片狼藉,警示难起作用。所以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建档,追责,最首要的任务是监督,这种监督应当是全民监督,而非仅是景区对游客的监督,政府对公民的监督。
对不文明行为的引导和惩处,不仅仅停留在一句口号上,这一点固然值得欣喜,建立不文明档案以及追责机制,通过行政和法制手段予以解决该问题,的确有所突破。而我相信,人们最终乐于见到的,并非是对不文明行为的严惩不贷,而是人人因此对维护公共秩序以及和善共处有了更深的认知,文明出游并非一种多么难抵的目标,而是一种习惯。周人果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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