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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杀两名部门领导 被告人当庭认罪

2014年12月03日09:19   来源:北京日报

原标题:连杀两名部门领导 被告人当庭认罪

  昨天,震惊社会的“故宫血案”犯罪嫌疑人郑志标,因故意杀人罪在市二中院受审,杀人后自杀未遂的郑志标当庭认罪。

  2013年10月25日中午,郑志标先在故宫博物院南三所的男厕所内,持刀猛刺胡某颈部及躯干部数刀,致胡某当场死亡。随后,又潜入食堂内刺马某躯干部数刀,致其失血性休克死亡。

  杀人后,郑志标回到自己办公室,打开电脑,给朋友发了邮件,称他杀人是对社会的一个警示。发完邮件后,郑志标用杀人的那把弯刀,砍向自己脖子两刀,然后捅向腹部。后经医院抢救生还。该案将择日宣判。

  追问

  郑志标为何杀人?

  昨天,庭审现场。

  郑志标剃了光头,脖子上的伤疤清晰可见,他佝偻着身子,手中握着几张纸。虽然只有50岁,却已俨然像一个小老头。

  郑志标这个名字,对于关注故宫、喜爱文化的人来说并不陌生——2005年10月,故宫博物院建院80周年,故宫博物院和中央电视台联合推出了大型电视纪录片《故宫》,郑志标就是该纪录片的执行总编导。这一年,郑志标刚刚从故宫下属的紫禁城出版社调到故宫展览部。

  毕业于中央美院国画系,师从大师姚有多的郑志标,来到故宫展览部本应如鱼得水,可他在《故宫》主创人员简历中这样写道:16年间惯看宫墙绿柳,岁岁枯荣,雕栏玉砌,年年辉煌。常与史家为伍,耳濡目染,方知大墙后面还有很多传奇的宫闱轶事……始与金银玉帛、书画珍玩为伴,只知其贵,鲜知其珍,追随文物大家其后,方觉见一古物如识一古人,喜忧俱在。

  这段描述颇堪玩味:喜者,自然是整日与珍宝古玩为伴,符合其趣;忧者为何,是否就是惨案的缘由?不得而知。

  对于这起案件的起因,检方在指控书中写得很简单:郑志标因工作原因对故宫博物院展览部原主任胡某(殁年60岁)、现主任马某(殁年49岁)心怀不满,遂起意杀人。

  “工作原因”,究竟是什么样的工作原因,让一个艺术气息浓厚、平日里以稳重著称的人挥起弯刀,砍向多年的同事呢?

  郑志标的律师说,事发后,会见郑志标时,他情绪波动不大,但只要一提到文物,就反应“过度”。

  在拍摄《故宫》时,也有一则关于郑志标的轶事。剧组在无锡外景地拍摄时,有一场明成祖朱棣朝会历史再现的外景。拍摄时,大臣们手中所持笏板都是大头向上、小头向下,郑志标当时在现场客串群众演员,他感觉有些不对劲,于是马上叫停,打电话回北京请教专家,后得到确切说法,笏板持法应该是大头向下、小头向上。这时已经拍了40分钟,但只能重新拍摄。

  “对于文物,他太过于偏执了。”律师说。此前进行的精神病司法鉴定认为郑志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对这一结果,律师表示不满意,当庭再次申请重新鉴定。“对郑志标来说,文物比他的命还重要,他对文物有一种非常明显的障碍认识。”

  2011年,集中爆发的故宫“十重门”事件,可以说把故宫历年积弊全部暴露出来——盗窃隐患、经费不透明、文物保护不力……律师说,对此,郑志标痛心疾首,而之所以和两位领导矛盾激化,导火线就是他认为故宫维修工作不专业,两位领导要为此负责,并“越级”向故宫高层表达该意见。

  据此前媒体报道,郑志标反映意见后,立刻遭到“冷藏”,领导不再给他分派任何实质性任务。郑志标感觉遭到胡某和马某的打压,而他选择和二人“死扛”。据称,郑志标在2012年工作总结上只写了一句话:一年无事,无所事事。结果,领导给了他不及格的成绩。

  有人猜测,由于不堪领导“折磨”,理想主义气息浓厚的郑志标最终爆发了。

  “这样说不公平!”被害人胡某的家属说,郑志标在故宫一直比较阴郁,而胡某则是个“好好先生”,对谁都很平易,即将退休的他对谁都不会有“危害”,而且郑志标之所以能从紫禁城出版社调到展览部,也是胡某赏识人才,一手安排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胡某对郑志标有知遇之恩。时至今日,被害人胡某的尸体仍然躺在冰柜里,没有火化。

  另一位被害人马某又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故宫不少人说马某是个“勤恳苦干的人”。职高毕业的马某在故宫这个名家云集、巧匠众多的博物院里,可以说是个“不起眼的人”。但从基层做起的马某,就是凭借“勤恳苦干”,一步一步走上了领导岗位。(记者 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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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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