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尧喜 李忠 刘凯
近期,新疆和田创新人才工作考评模式,组织人才工作“第一责任人”开展“专项述职”,通过述职、答辩、考核,不断增强人才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据悉,专项述职每半年开展一次。每次参会人员除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外,企业代表、服务对象、群众代表不得少于参会人数的50%。述职文稿经上一级人才主管机构审定后提前发放,现场述职时“第一责任人”不得照念述稿,只对相关工作作出补充说明。参会人员应就引才、留才、爱才措施是否到位,人才是否发挥应有作用,针对问题提出的改进措施是否可行等进行现场质询,认为解答“不满意”人数超过20%的,必须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解释。对在本次述职中承诺的整改事项在下次述职时还存在20%以上未整改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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