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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多元进行时

记者 张微微
2014年08月08日08:59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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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改革一直是国企改革讨论的核心。长期的国有产权一股独大、产权不清、产权覆盖面过宽制约了国有经济的发展。产权该如何规范,四川已有哪些举措,将面临怎样的困难与挑战,记者带着这些问题探访了相关专家、省国资委以及下属的一些国企,请他们来作出解答。

产权规范迫在眉睫

有业内人士称,目前除在川央企外,我省地方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2.8万亿,近年来年增长率保持在12%以上,但销售收入和利润等增幅相对较低。

对此,我们不禁要问,资产如此雄厚的国企为何运作效率如此低?是谁掌管着国企的命脉?

很长一段时间,国家把权力都委托给了企业的领导部门,领导部门又委托给了经营者,让经营者既要保职工的生存,又要保社会的稳定。这样造成了国有企业的产权状况出现了名义和实际的脱节:我们还不知道这个代理者是否合格,是否有能力管理运营如此巨大的国有资产的时候,就把国有资产的代理权给了他们。这种代理者代理行为的风险很大,腐败和低效率等问题可能就会随之产生。

“重塑市场经济的微观主体,就必须要在产权上进行突破。而产权的核心是,对庞大的国有资产存量体系,按照现代股份制模式进行产权清晰化,这无异于一场革命。”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刘纪鹏这样表示。

“在新一轮的国企改革中,四川之所以下如此‘重拳’,将过去的因国有资本‘一股独大’甚至国有独资而形成的‘一言堂’,转变为各出资人派代表成立董事会,实现多个声音说话的‘群言堂’新格局,就是为了解决国资流动性差、运营效率不高等现实问题。”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这样说道,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也能为非公经济提供更多发展空间。

产权多元化的四川实践

2011年,省能源投资集团成立时注册资金80亿元,但实际到位资金仅63.16亿元,现金资本10亿元。面对困难局面,3年来,企业从构建现代企业新机制着手,坚持开放求合作,采取引进金融资本参股、推动所属公司产权多元化、引进非国有经济主体参股等措施推进产权多元化。把51%的股权作为撬动集团快速发展的杠杆,在市场合作中广寻合作伙伴,在市场竞争中激发发展活力,通过市场获取资源,通过市场获取资本,通过产权多元化引领社会各类资金助推企业快速发展,实现了企业从求生存到谋发展的跨越。

我省铁路向民间资本开放也有新的突破。此前,我省就拥有地方和四川省铁路集团合作的成功范例,所以根据国家铁路建设投资体制的改革要求,我省这一次再度走在全国前列。据悉,川南地方城际铁路公司占股比例也已安排完成,省铁路集团是控股方,拥有35%的股份,剩余股份则由几个城市按铁路里程数分配。

据悉,鉴于铁路等社会公益性项目具有投资大、社会效益高但回报周期长等特点,省上还将对参与资本给予政策性支持,从铁路沿线的商业、土地配套、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缩短投资方的回收期,用这些政策来吸引更多的资本自愿投入到铁路运营中。

今年5月,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发展的意见》,提出要合理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根据我省企业实际,将国有企业原则上分为功能型、竞争型两种类型。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全省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大力推进股份制改革,二、三级国有企业原则上都实行股权多元化。鼓励企业法人和各类投资者按照市场规则,坚持依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地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根据不同国有企业功能,确定合适的国有股权比例。对少数关系国家安全和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等涉及重要民生的企业,国有资本保持独资或绝对控股;对涉及重大基础设施、重要矿产资源的企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国有资本可以保持相对控股;其他国有股权可以根据市场竞争和发展情况,按照市场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

7月3日,全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会议在成都举行。省委副书记、省长魏宏进一步提出要求: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既要实施存量产权多元化,鼓励出让一部分优质资产,吸引合作伙伴,也要实施增量产权多元化,优化供应链、价值链和产业链,控制上下游,增强竞争力,在企业新增投资中允许各类资本参股、入股、持股。

非公资本的机遇来临

《意见》提出,要使产权多元化取得新突破。深化包括集团层面在内的各级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具备条件的企业实现整体改制上市或主营业务上市。引入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据了解,四川富润和川商将率先进行国资国企改革,实现股权多元化。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持股比例在30%至49%之间,为四川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股权多元化探路。

“目前,我们集团下属的子公司已经完全进入产权多元化轨道,集团总部的相关改革也在逐步推进。”川商集团董事长代平如是说。

四川创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刁军介绍,民资进入四川省属国企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存量股权转让,国企现有股权转让一部分给民资。二是增量股权转让,结合增资扩股进行的股权转让。三是国企与民资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新公司。

“国企与民企之间存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即使在不增资扩股的情况下,非公有制经济成份持有30%至49%的股权,其所对应的绝对数股本金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以川商集团为例,目前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7000万元,如果按照上述持股比例,将有8100万元至13230万元的注册资本金由姓‘国’改姓‘民’。”刁军说。

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郑鈜认为,国资国企改革关键在于效果,过去也有不少改革个案,但由于力度不大,有的企业虽然由国有独资企业变为了有限责任公司,但国资成份仍然高达90%以上,有的甚至达到了99%,非公经济成份进入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根本起不到股权多元化应有的作用。“从四川此次在非公经济持股方面的量化指标来看,既表明了国资国企的诚意,将打消非公经济的疑虑,但国资又没有失去其控股权。”郑鈜说,这样的处理方式是比较切合实际的。四川富润和川商集团只是其中的两家,另外两家省属国有企业的改革也即将启动。

“非公经济除了可以参股川内两省属国企外,还可以参股或者相对控股18个国企项目。”郑鈜说,目前省属国企上报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项目已经超过200个,经省国资委反复筛选,决定首批在高速公路、能源、化工、物流、房地产、铁路等六大领域推出18个国企项目,报省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开发布,寻求非公经济战略合作。希望产生“鲶鱼效应”,发挥国有资本的放大功能,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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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金雪、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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