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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沈阳市委建议:学生安全事故应明确学校免责范围

2014年05月14日10:52    来源:人民政协报

原标题:学生安全事故应明确学校免责范围

民进沈阳市委日前针对调研中发现的学生安全问题提出,学生安全事故应明确学校负责范围,以防止校方的消极避险行为。

当前,学生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也出台相关规定,集体活动出现意外事故,校长和老师要承担相关责任,一些地区的中小学校因此取消或减少学生春游、秋游、运动会以及其它竞技体育竞赛活动。辽宁省沈阳市这几年在实行校方责任险:每名注册学生保险费为5元,保险期为一年,每人保险金额30万元,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350万元。民进沈阳市委在调研中发现,这一措施有效解决了非学校责任事故的赔偿问题,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问题:一是学校责任界定问题,事故责任是否在学校很难明确界定,学校在这方面仍有顾虑;二是家长观念问题,很多家长宁可不举办活动,也不能让孩子承担风险。

教育部2002年发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明确规定,因“意外因素造成的”事故学校免责。民进沈阳市委建议,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和细则,应明确界定学校的免责范围。此外,学校和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老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普及意外事件尤其是户外紧急情况的应急常识。组织春游、秋游、运动会等集体活动,要精心安排,确保学生安全。所乘汽车及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公安部门安全审验和认可。(刘斌孙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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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程宏毅、常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