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广东佛山:不作为慢作为不正确作为全部要追责

刘三琴

2014年04月25日09:36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不作为慢作为不正确作为全部要追责

为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狠刹“四风”,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佛山24日出台实施《佛山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针对佛山市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含政府聘员等),《细则》划定了整个行政链条共约90条“红线”,如同一份政府行政行为“负面清单”,一旦错踩“红线”将被追责。

《细则》划定了追责的“红线”共90种情形,涉及行政机关信息公开与告知、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行为、实施行政征收征用(行政征收,包括征税、行政收费等事项;行政征用,包括征用土地等)、实施行政检查过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12个领域,几乎涵盖行政行为环节的“全链条”,适用于包括聘员在内的所有政府工作人员。

哪些情况将被追责?《细则》列出的情形包括:对管理和服务对象态度冷漠生硬,言行举止不文明礼貌,引起不良后果的;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行政许可,不及时主动沟通、协调,相互推诿或拖延不办的;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礼品、礼金或高消费娱乐活动的;应当经由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少数人违反规定或者个人擅自决定的;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的;隐瞒、截留、挪用或私分行政征收、征用款物的;行政管理职责非法转移给下属事业单位或者中介机构、其他组织的等。

“不作为、慢作为、不正确作为都要追责。”佛山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方案类似梳理出一份佛山市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为的“负面清单”,一旦踩到“红线”将被追责,但不等于说不在这份清单内的都可以做,至少出现《细则》里的情形都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过错责任的。

此外,相比省的相关规定,佛山增设了五种追责方式,即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解聘。(记者/刘三琴)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高雷、权娟)
相关专题
· 地方要闻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