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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跨越发展离不开中国道路

访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助理、学部委员、研究员郝时远

人民网记者 刘维涛

2014年04月15日10:02    来源:人民日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2日发布《西藏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再次向世界展示了西藏60多年来在科学发展和文明进步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助理、学部委员、研究员郝时远认为, 西藏自治区的发展与进步是全方位的,这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内在要求,也是白皮书宣示的主旨。

问:通过白皮书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怎样的西藏?

答:从这份白皮书可以看出,在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西藏自治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事业充满了生机。西藏各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西藏经济社会的现实发展,西藏文化事业的繁荣进步,西藏各民族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和提高,西藏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都体现了新西藏以人为本的文明和进步。

问:描述西藏变化用的最多的词是“天翻地覆”,应该怎么理解这个词?

答:首先要了解西藏的历史与现实,正如白皮书所说,旧西藏相当于欧洲中世纪的社会。对旧西藏黑暗落后的描述,从17世纪开始就俯拾皆是地见诸于西方传教士、探险家、侵略者的实地记录。

如今,一些彰显“西方中心主义”的“异教”、“异文化”的优劣价值观念,虽然已经为西方现代化观念所抛弃,但是有关西藏“所有的土地都绝对属于藏王”、“喇嘛是太上皇,农民是他们的奴隶”这类记录旧西藏政教合一封建农奴制度的话语,为什么也在西方现代舆论中变得讳莫如深?当然,我相信西方并非“集体失忆”,正直的政治家、学者、记者、商人和游客,不会因“一面之词”而对新西藏发展进步的事实熟视无睹。

问:白皮书专门宣示了我国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您对此有何观感?

答:今年夏季,我曾两次在西藏自治区调查。且不论寺庙及其承载的西藏宗教文化得到保护和传承,也无需列举正常的宗教修习和法事活动,仅就作为公民的僧人生活保障而言可谓大幅度改善,这些传统上依靠家庭供给、信众供奉的僧人不仅享有了医疗、养老和最低生活保障,而且僧舍的居住环境、文化生活等条件也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中国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也要与现代社会发展和人民需求相适应,这也是历史发展的规律,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问:应该怎么看西藏的发展成就?

答:西藏的发展与进步是全方位的,这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内在要求,也是这份白皮书宣示的主旨。事实证明,1965年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特别是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以来,西藏自治区各项事业步入了日益全面、快速的跨越式发展,国家对西藏地区的大力支持,全国各省区市对西藏地区的无私支援,西藏各民族人民自力更生的艰苦奋斗,都是履行宪法原则、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题中之义。所以,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不容置疑、不容动摇、不容削弱、无可替代的政治原则。

西藏的发展,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结果;西藏的跨越,离不开中国道路。这份白皮书,也为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和理论自信提供了西藏的实证,也昭示了我们在实践中不断解决新问题、持续创造新发展的决心。

《 人民日报 》( 2013年10月24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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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闫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