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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拟推“河长制”

2014年04月10日14:36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年内拟推“河长制”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少宏)继在石马河率先实施“河长制”后,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环保局获悉,接下来,“河长制”的实施范围将进一步扩大,目前茅洲河和水乡经济区的“河长制”实施细则已经在制定中,预计年内实施。

  “河长制”即由各级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据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河长制”实施过程中,东莞将按照政府对本地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要求,由各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本地区内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制定“河长”考核奖惩办法,将重污染流域治理的主要目标、任务纳入“河长”政绩考核等,将水环境管理责任落实到“河长”,旨在促进全市生态功能按每年实际确定的河流水质目标逐年改善,最终达到或优于河流水质功能目标。

  按照全市部署,东莞未来将在全市主要河流分批实施“河长制”,其中今年首先在石马河流域、东莞水乡地区河网、茅洲河等实施;2015年推广至东莞运河、寒溪河等重点流域;2020年形成与生态城市相适应的水生态环境。总体目标将按照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的要求,逐步达到水环境功能。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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