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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解读:如何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2014年01月03日09:29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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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解读:如何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

新华网北京1月3日电 《决定》提出,要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这为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提出了明确目标。

第一,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多地少、城乡区域发展差异大、生态环境接近承载极限的国家推进城镇化,路子必须走正,不然就会犯历史性错误,造成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推进城镇化,必须以人为核心,大力推进人口城镇化,实现人口市民化,这是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也是城镇化工作的重点。过去一二十年,我国的土地城镇化速度远远快于人口城镇化。2000-2010年,全国城市建成区面积增长了78.5%,而同期城镇人口只增长了45.9%。这种大量占用土地的城镇化,是我国的土地资源根本无法承受的。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就是要扭转以地为核心、大量圈地造城、要地不要人的城镇化偏向,实现土地城镇化和人口城镇化相协调。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在体制机制上,就是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让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能够进得来、住得下、融得进、能就业、可创业。

第二,完善设市标准,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是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的重要特征,是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要求。在完善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体制机制方面,要突出两个重点。一是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由于各方面原因,我国人口过度向少数特大城市集中的势头越来越明显。特大城市人口聚集过多,必然导致交通拥挤、空气污染、资源短缺、生态环境压力、生活成本过高等“城市病”。特别是绝大多数高校毕业生不愿离开特大城市,相当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年轻人居住在条件较差的城市边缘地区,形成大量“蚁居”、“蚁族”,隐藏着很大的社会风险和隐患。要以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为目标,加强和创新人口管理,逐步重组和转移特大城市部分过度集中功能,把握好人口在不同城镇空间的合理分布,不要都挤到大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二是大力提高中小城市对人口的吸纳能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是吸纳人口的主体,要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大力发展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把培育和发展产业放在首位,以业立城、以业兴城、以产业带动就业,积极引导人口向中小城市流动,形成人口在各类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布的良性格局。要完善设市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对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可有序改市;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可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

第三,建立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推进城镇化,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等,都需要大量资金。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目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即政府为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而在各项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基础设施新扩建等方面所需增加的财政支出人均约为13万元,2030年前还将有近4亿农民要市民化。很显然,这样庞大数量的资金需求,仅靠政府财政是满足不了的,必须建立规范透明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要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研究建立城市基础设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城镇化发展筹措必需的资金。

(责编:吴斌、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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