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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

2013年12月27日17:01    来源:www.cpta.com.cn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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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办发[2002]18号

关于调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的通知

2002年3月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部分副省级市人事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干部) 部门: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公平、公正、客观地评价经济专业人才,促进经济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对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专业设置进行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的专业

(一) 将原工商行政管理、价格管理、工商管理3个专业合并为工商管理专业。

(二) 将原商业专业的商业管理、商业营销2个子专业和物资专业合并为商业专业。

(三) 将原财政专业的财政、税务2个子专业合并为财政税收专业。

(四) 将原旅游专业的饭店管理、旅行社2个子专业合并为旅游专业。

二、保留的专业

在此次调整中未做变动的有:农业、金融、保险、运输(含水路、公路、铁路、民航4个子专业)、人力资源管理、邮电、房地产、建筑等8个专业。

三、调整后的专业设置

调整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12个专业,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见附表。

四、有关事项

(一) 200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按照新的专业设置实施。

(二)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公共科目的名称均为"经济基础知识"。

(三) 请各地人事部门和考试考务管理机构及时将本通知精神向社会公布,做好考试报名及考试有关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表: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

二〇〇二年三月一日

附表: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及专业科目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科目名称

工商管理

01

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农业

02

农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商业

03

商业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财政税收

07

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

金融

09

金融专业知识与实务

保险

10

保险专业知识与实务

运

输

水

路

11

运输经济(水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公

路

12

运输经济(公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铁

路

13

运输经济(铁路)专业知识与实务

民

航

14

运输经济(民航)专业知识与实务

人办资源管理

15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邮电

16

邮电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房地产

17

房地产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旅游

19

旅游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建筑

21

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

 

(责编:沈智伟、高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