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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紧管权管事管人的制度笼子

范炳涛
2013年12月18日13:48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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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扎紧管权管事管人的制度笼子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这一精神,必须下功夫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发挥制度建设的牵引功能和基础作用,用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权力,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科学的制度设计是基础。着重围绕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关节点、监督制约的薄弱点和廉政风险的易发点,科学设计制度,确保制约权力的笼子牢固、管用、长效。坚持把习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作为制度设计的总依据、总要求、总目标,遵循客观规律,坚持问题牵引,使制度设计在理论上站得住,在实践中行得通,能够在管权管事管人、引领党风廉政建设中持久发力。制度设计应该体现“于法周全、于事简便”的要求,追求公平与效率的最佳结合,以结果为导向,用结果引导制度正确执行,用好的制度保证好的结果。单项制度各环节或相关制度之间要形成反馈环路,相互关联配套,构成相互支撑的制度链条和稳固架构,形成权力运行的封闭循环系统,严防权力寻租滥用。

  刚性的制度执行是要务。刚性是制度的本质特征,执行制度不能“叶公好龙”“纸上谈兵”,每项制度规定都要明确具体,把“大力倡导”变为“硬性规定”,把约束性制度、执行性制度、惩戒性制度细化具体化,压缩执行过程中的弹性空间,降低制度执行的随意性。运用信息化手段固化权力运行流程,实行制度执行程序化、标准化、正规化,不因人情、面子等外在因素干扰而随意变通,防止因人为操作干扰而变通或绕开制度规范。

  有效的制度督察是保障。围绕重大决策的制订和执行,开展全程监督监察,强化日常考评督导,防止管权管事管人的制度笼子变成“黑箱子”“真空区”。敢于较真碰硬,始终保持高效执纪,对权力运行实施全程监督。强化层级监督,完善和落实上级首长机关定期下部队检查调研、蹲连住班、与下级主官廉政谈话、复审直查案件、财务审计监督等制度,严格上级对下级的教育管理,强化民主监督,构建官兵表达利益诉求的制度平台,完善反应灵敏、沟通便捷、运转高效的利益诉求保障机制,选人用人、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问计于基层,广泛征求下级党委和官兵意见,满足官兵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党内监督、群众监督作用,探索推行党内公开监督、公开咨询等措施办法,把权力真正放在阳光下“晾晒”,以公开透明的环境防止权力滥用。

  严厉的制度惩戒是关键。惩处是预防腐败、规范权力运行的有效手段,其效果取决于组织真管、违纪真纠、执纪真严,使管权管事管人的制度高压线始终带电运行,形成任何人任何时候都无法逾越、不敢触碰的制度压力场。增强违纪犯法惩戒的必然性,完善惩戒机制,发挥惩戒制度的热炉效应,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什么人,逾规越轨必受查处,既打“老虎”,又打“苍蝇”,不搞网开一面、下不为例。增强违纪犯法惩戒的及时性,健全发现报告机制,对违纪违规苗头该提醒要提醒,对权力违规违纪要及时报告,露头就打,快速查处,及时纠正。增强违纪犯法惩戒的严厉性,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组织纪律、经济手段等处罚措施,让贪腐者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付出难以承受的高昂代价,真正敬畏法纪、严守法纪。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党员干部既是一种束缚,更是一种保护。党员干部应该自觉凭制度用权、按制度办事、依制度管人,把权力规范在制度框架内,使之更好地为部队建设服务,为官兵服务。

(责编:吴斌、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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