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确深化改革总目标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立足新的历史起点,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人心齐,泰山移,改革攻坚正当时。历经35年波澜壮阔改革历程,新一轮改革征程的总目标,以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核心,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破题,在抓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个根本问题的基础上,充分表明未来改革的鲜明性质和根本任务,反映出改革发展的趋势和要求,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待,为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一个国家的现代化,离不开治理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治理体系搭建好了,治理能力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了,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充满活力。可以说,相辅相成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仅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必须深刻认识到,零打碎敲、修修补补,往往事倍功半;单兵突进、一枝独秀,常常后继乏力。深化改革不在于一个领域或几个领域,而是推进所有领域的全面综合的改革。只有着力于各方面改革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才能形成深化改革的整体合力。
近年来,我区各项改革不断深化、稳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区直管县、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地方金融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逐步深化,土地流转、集体林权、水权转换、农垦企业化等改革取得实效,我们勇于探索、大胆创新,解决了一个个矛盾和困难,不少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实践证明,我区在制度建设方面的改革是适应区情和发展要求的,是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
然而,不可否认,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人民群众的殷切期待、日趋激烈的地区竞争相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着许多不平衡、不协调的矛盾和问题。我们只有全面深化改革,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才能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为实现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
实现总目标,必须把握好全面深化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制定出符合中央精神和我区实际的总体实施意见,统筹规划好改革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步骤,确保时间、进度、成果协调统一。
改革进程艰难曲折,改革前景令人期待。我们相信,只要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不断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明确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从各个领域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一定能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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