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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农村改革的前面

2013年11月25日13:52   来源: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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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走在农村改革的前面

陈录师(右)与康家湾村村委会主任赵先荣(左)说起1978年母亲签下全国包产到户第一单时兴奋不已。本报记者 李永桃 摄

1978年春节后不久,原伊克昭盟(现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耳字壕人民公社(后撤乡并镇并入树林召镇)康家湾生产大队赵丑女与生产队签订了全国第一份农民个人承包集体土地协议。35年后,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刚刚闭幕之际,记者来到这片率先掀起农村改革的热土。

沿着弯弯曲曲的山路,记者来到树林召镇康家湾村赵丑女的三儿子陈录师家。由于突发疾病,赵丑女已于1988年去世。她的三儿子坚守在这里,子承母业。谈起母亲当年的壮举他一下子来了精神:“当年,母亲给生产队干活赚工分。由于我家离干活的地方有十多里山路,每天要走1个多小时的路程。母亲性子急、热爱劳动。她就找到生产队领导说‘我能不能把门前的那4亩地承包下来?有在路上耽误的这点时间我早把活儿干完了!’领导同意了。第二年,4亩玉米地每亩收成上千斤。比生产队的玉米收成翻了一番。对比强烈,母亲包地的事儿一下子轰动了。第二年,带动全社搞包产到组、分组作业。组与组之间形成竞争,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这个做法比全国推行包产到户整整提早了1年。母亲也因为敢于尝试,先后荣获了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自治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当选达拉特旗政协委员、自治区人大代表。”

沿着农村改革发展的轨迹,陈录师充分享受到了改革的红利。

1997年,国家第二轮土地承包制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期限由15年沿长至30年。“这个利好政策更坚定了我们种地的信心。我们舍得投入了、思想活跃了。特别是在‘五荒’开发‘谁建设、谁管护、谁受益’的政策激励下,我家又开发了40亩水浇地和400亩柠条,耕地总承包面积由10亩增长到50亩。年均收入达四五万元。”陈录师说。

2006年,农业税全面取消,农民彻底从土地包袱中解脱出来。“现在,我们不仅不用交税了,国家还给我们发粮食直补、粮种补贴、农机补帖、退耕还林还草补贴、农业保险补贴等。每年,光这些补贴我家能领上万元。现在,我还搞起了养殖业,养了1辆播种机、3辆大车,实现了农业机械化。每年的收入稳定在二三十万元。”陈录师笑着说。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吃不饱、穿不暖到现在户均纯收入1.05万元。康家湾村民切切实实分享到了土地改革成果。” 康家湾村村委会主任赵先荣说。

在达拉特旗,还涌现出早于国家实施土地流转政策的白泥井镇1万亩土地规模化经营示范项目和去年响沙湾周边农民用集体划拨土地入股搞旅游开发等事迹。“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土地制度改革,集体土地入市交易。这次我们又走在了前头。”达拉特旗委宣传部副部长乔有世笑着说。

“勤劳致富是农民的本色。从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解决温饱到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让农民活得更有尊严,这就是改革给农民带来的最大变化。今后,集体土地入市了,农民有了更多话语权,我们活得更自在啦!”陈录师自豪地说。(记者 李永桃 通讯员 鲁杰)

(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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