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2日06:35 来源:新华日报
本报讯 (程长春 张海荣)“走,到广场跳舞去啊!”灌云县龙苴镇南李社区的张秀华大妈每晚饭碗一丢,就准时招呼自己的左邻右舍到村头的文化广场跳舞去。如今在灌云县,文化广场已实现“村村有”,全县城乡达到300多处,“跳舞大妈”和群众文化娱乐有处可去,快乐而不扰民。
每天下午3点过后,市民就从四面八方赶到县城的双桥游园休闲娱乐。退休老人每天自带乐器和凳子,在人群中吹拉弹唱,其乐融融。灌云县委、县政府积极为群众搭建文化活动平台,截至目前,已累计投资20多亿元,建成高标准的影剧院、体育馆、博物馆、图书馆、规划馆、展览馆等标志性文化场馆10多处,群众健身路径90多条、晨晚锻炼点397个、群众文化广场300多处。县宣传文化部门今年以来,共组织举办了100余场各类文化活动赛事,成功打造“伊山放歌”广场文化品牌。政府还鼓励各部门组织文娱队伍,据统计,目前活跃在全县各文化广场的健身队、演出队有100多支,参与人员达5000余人。为了加强广场文化活动管理,灌云县还出台了《广场活动公约》,规范广场活动时间、地点以及音响音量,广场活动扰民情况少有发生。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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