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在城乡生产要素上消除体制性的差距障碍,在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上实现“四化同步”的农业现代化。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
长期以来,城乡二元结构成为农村发展的主要掣肘。新世纪以来历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在破解此发展难题上做出了具体改革推进工作,这一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紧箍咒”在不断松动中已经出现了彻底解决的改革良机。
采访中,众多权威专家告诉本刊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此番新阐释指明的全面改革城乡发展关系的方向,“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一方面要保证城乡要素资源的平等交换,尤其是农村土地资源的公平交易,消除城乡体制上造成的差距;另一方面,要加快构建和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全方位支撑。”
构建城乡资源公平配置新机制
作为农村和农民最重要的资产,农村集体土地和城市国有土地在交易市场上的不公平,是城乡二元结构的一个缩影。受访专家分析,要实现城乡一体化,首先要打破当前城乡二元体制的土地结构。
对此,十八届三中全会主要有两点涉及这一问题,其一是重申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其二是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
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表示,长期以来,由于农村集体建设土地流转面临的诸多限制,导致集体建设用地在融资、变现方面都很难实现,大多有价无市。
由于农村集体资产的财产功能未能有效发挥,农民财产性收益微薄。目前,我国农民在收入来源中,财产性收入所占的比重刚刚超过3%。“没有赋予集体建设用地同等的权能,城乡很难形成一个融合的市场。”邹晓云说,“要使城乡市场融为一体,让集体建设用地有序合规流动,势必要解除对集体建设用地流动中的不合理限制。”
邹晓云进一步分析,在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建立统一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必须在一个比较公平的框架内进行,需要在城乡之间、政府和农民之间、政府和城市居民之间达成新的利益格局和架构。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要为农民提供强大有效的制度保障体系。
具体而言,这一制度保障体系应该具备以下几点因素:其一,平等的交易主体;其二,公正的市场交易方式;其三,公开的信息发布机制;其四,公平的交易维护机制。
受访专家总结,目前,我国农户承包经营耕地超过12亿亩,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总量超过2万亿元,用好用活这些资产和资源,使其转化成为资本,成为“会下蛋和能下蛋的母鸡”,既是农业农村经济的需要,也是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财产权利的要求。
“四化同步”是改革发展核心
受访专家表示,推进城乡一体化另外一个努力方向则是,进一步明确我国现代农业的特点和战略定位,为建设现代农业提供强大的政策支持。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司长张红宇对本刊表示,在“四化”中,农业是短腿、是短板,下一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必须做到“四化同步”。
张红宇表示,传统农业无法有力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无法满足现代社会发展对农产品供给的要求,“我们不可以一方是现代工业、现代城镇,另一方是传统农业、落后农村。建设现代农业,是支撑现代城市、现代工业发展的必需。”
从这一角度而言,实际上城乡一体化发展是一种互惠互动关系,这也是此次公报提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原因所在。
在张红宇看来,目前农业的短板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农业劳动生产效率低。我国农业相对于工业来说,2012年,一个劳动力创造的农业增加值是2万元,工业是10万元,第三产业是8万元。也就是说,农业劳动生产率是工业的1/5、第三产业的1/4。
二是资源利用效率低。对于亩均产出,美国一亩地产出玉米700公斤,中国一亩地为380公斤。以色列1吨水生产3公斤粮食,中国1吨水只能生产1公斤粮食。
三是综合生产能力、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同样的灾难在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对农业造成的后果是不一样的,对不发达国家农业的打击可能是毁灭性的,而对发达国家农业的打击可能是有限的。我国农业在抗风险能力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差距很大。
要补齐这块“短板”,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国农业科学院区域经济发展研究所所长秦富为本刊记者总结:其一,坚守耕地面积18亿亩、粮食播种面积16亿亩这两条红线;其二,继续稳定完善强农惠农支持政策,努力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其三,把建设10亿亩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作为国家级大型项目,提高农业应对灾害能力;其四,高效利用科技进步的增产作用。(记者 李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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