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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行政级别

2013年11月15日20:23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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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11月15日电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今日发布。

《决定》指出,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

(责编:吴斌、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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