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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各界热议三中全会系列报道之一:跨区域生态保护工作将破局

2013年11月14日11:10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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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大教授潘丙才:跨区域生态保护工作将破局

人民网南京11月13日电 (朱殿平、姚媛)十八届三中全会12日下午闭幕。全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制,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潘丙才认为,此次公报中,在环境保护方面首次提出了“系统完整”的概念,或将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改革带来一阵春风,尤其对一些跨区域的生态保护工作将是重要利好。

  环境问题已成为热点问题之一,雾霾天等字眼频频见诸报端,成为全国各地都在面临的重要环境问题。潘丙才认为,在此前的一段时间内,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作为两个概念,虽然总体是统一的,但在一定时期、一定区域内仍是相互矛盾的。

  在此次公报中,“生态补偿制度”被提出,“这意味着可能要从部分发达地区的试点扩大至全国层面推行,真正把生态补偿的概念融进我们经济建设上去。”潘丙才认为,如何将把生态保护的重要地位与经济统一起来是非常重要的亮点之一。

  潘丙才还分析,多年来,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早已有大量的制度,但环境保护治理涉及到环保、水利、发改委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各部门之间的矛盾非常突出。不少地方的环境管理部门多是当地政府,因为经济是核心需要,导致很多环保事故发生后,各地也只能含糊其辞,“他不能说也不好说”。

  他同时认为,在一些跨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面,也存在难题。“诸如淮河这样的跨流域河流的保护工作,可能牵涉到安徽、山东、江苏等多个省份,因为各个地区都有自己基本利益的要求,要想相互协调相互统一非常困难。”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很大的工程,但我们也有担忧,任何才能真正做到。”但是潘丙才认为,此次由中央层面来统一协调此事,就是个很大的保证。在本次公报中,明确了“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的总目标,潘丙才表示:“我想环境保护应该属于重要领域,很期待在2020年取得决定性成果。”

  

(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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