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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3次提“人民”揭改革主体

大别松涛
2013年11月13日13:5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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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世瞩目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12日在北京闭幕,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据统计,在5000字的会议公报中,出现了23次“人民”和13次“民主”,二者相加的次数仅次于44次出现的“制度”和59次出现的“改革”。

这个简单的数字统计,揭示了“改革”作为会议主题的鲜明性,同时也让人们清楚地看到,在党的领导下谁是改革的主体。正如公告指出的那样:改革开放所提供的重要经验的其中一条,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群众首创精神,紧紧依靠人民推动改革,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可以说,人民既是改革的利益攸关者,更是改革的力量之源。

现实当中,往往有这样一种现象——人们渴望改革、呼唤改革,但一旦改革涉及到自身,即使对自己有利,也存在这样那样的游移,不愿意主动接受变革,积极参与改革;而如果改革对自己的一己之私利造成了暂时的影响,哪怕从长远来讲是利大于弊的,其也会站到改革的对立面,阻挠甚至破坏改革。改革如要成功,就必须破除人们对待改革的这种“叶公好龙”的心理。

要当改革的关注者。围观就是关注,关注就是关心。对于十八届三中全会这样的改革盛宴,一个有着社会责任感的公民都应该积极关注,不论自身的利益诉求是什么,都应当积极参与到这场改革的讨论中来。这场讨论可以是学术的,但更应该是市民的,每一个人都可以而且应当自由地表达自己对改革措施的看法,以良好的反馈促进决策的修正和落实。

要当改革的参与者。公告提出的改革措施,有很多需要人民的直接参与。比如,公告提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这就需要人们积极行使自身的监督权,通过正当渠道积极负责地反映干部个人及其秉公用权的情况。还比如,公告强调要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作为农民自身也要主动克服小农意识,提升发展现代农业及综合经营管理的水平,让国家关心农民的政策红利充分释放。

要当改革的支持者。改革是对矛盾的破解,是对现状的超越,其难度可想而知,因此必须得到人民的支持。比如,公告强调要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这不仅是政府单方面的工作,也需要相关领域人才展现出相应的企业家精神。还比如,公告强调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这就要求社会组织积极填补政府身后的空白,发挥其在联系和服务群众方面的独特作用。又比如,公告强调要建设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这就需要培养全民的环保意识,让生态文明从个人文明做起。

为了人民的改革是伟大的改革,而得到人民关注、参与和支持的改革,才可能是一场伟大而又成功的改革。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们不仅期待改革,更要投身改革。

(责编:赵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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