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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旅游局宣传贯彻《旅游法》

2013年09月25日02:53    来源:吉林日报

原标题:省旅游局宣传贯彻《旅游法》

  本报讯(记者杨晓艳)我国颁布的首部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即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日前,记者从省旅游局获悉,为了推动省内各旅游企业深入贯彻实施《旅游法》,省旅游局针对旅游企业的经营管理,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送法下基层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旅游法》中对旅游经营者和企业关于诚信经营和自身建设有很明确的要求。为此,省旅游局针对旅游企业,尤其是旅行社、购物点等当前旅游经营服务中被游客投诉的主要环节,开展了“行业自律”、“媒体曝光”、“执法监督”等行动多管齐下进行综合管理,并积极筹建“旅游企业诚信联盟”,对于在经营中违反《旅游法》相关规定的企业,经过查实将对其公开曝光,以达到纠正的目的,协调各种行政资源规范市场、促进企业自律。

  从9月初至今,省旅游局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培训班、电话答疑等方式,为企业答疑解惑、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切实提升职能部门、从业人员依法行政、合法经营的意识。同时,省旅游局行政审批办,针对各市(县)旅游部门提出的关于导游证业务管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信息和赔偿流程以及旅游企业提出的关于旅行社审批、导游证、领队证等相关管理、旅游旺季临时导游人员的管理、出境审批流程等问题进行了集中的梳理和解答。

(来源: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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