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
江必新,男,汉族,1956年9月生,湖北枝江人,1985年1月参加工作,1975年8月入党,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1978.09-1982.09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2.09-1985.01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中国法制史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01-1988.09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助理审判员
1988.09-1993.08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副处级)(其间:1991.11-1992.08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锻炼;1992.08-1993.08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锻炼)
1993.08-1995.02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员(正处级)
1995.02-1999.06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1999.06-2002.12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2002.12-2004.05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2001.10-2003.01挂职任重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4.05-2005.02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1999.09-2004.06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03-2004.07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5.02-2007.12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07.12-2012.11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其间:2010.04-2010.07国家行政学院省部级干部英语强化班学习;2012.03-2012.06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2.11- 中央纪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委员、常委。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资料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