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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拆违建为何要等15天?

北京市严打违建办负责人接受专访答“三问”
耿诺
2013年08月15日08:14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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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自拆违建为何要等15天?

当一纸《限期整改通知书》贴到了违建业主的家门、外窗之上,是否就意味着15日之内业主就必须拆除?为何要等这15天?从3月28日起,本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专项行动,是否真向住宅区“开了刀”?近期社会对居住区内违法建设的关注度持续增高,市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昨日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就社会上现在关注的3个问题,进行了解答。

疑问一

要求自拆为何要等15天?

就在这几天,海淀区城管紫竹院分队贴出了一张“限期15天”拆除的单据。但社会上有舆论认为“为何要等15天”,这15天的法律依据在哪里?

“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拆除违法建设,都要依照法律法规而行。”相关负责人说,这15天的来由是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而设定的。其中称“未经批准建设的影响市容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无法确定其所有人和管理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在公共媒体以及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所在地发布公告,督促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改正违法行为。公告期间不得少于15日。”

按照这个条款,15日拆除,已经是目前执法的最短公告日期。相关负责人说,公告期间届满,未改正违法行为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经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强制拆除。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4月3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根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规定,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这位有着法律背景的相关负责人说。

疑问二

工商为何要介入?

针对于居住区内违法建设的查处,不仅是城管等部门在努力,工商部门也开始介入,查处违建相关负责人。查处一个人的违法建设行为,为何工商也要参与其中?

“目前对于利用违法建设进行经营活动的企业一律不予注册,已取得营业执照但存在违法建设的企业,将被责令限期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逾期不办的,将吊销营业执照。”相关负责人说。

更严重的是,存在违法经营行为的企业法人代表会进入黑名单,未吊销执照的3年内不得增资和扩大经营规模,被吊销执照的3年内不得重新注册企业。

同时,参与其中的部门不只是工商。对于谈话后仍不配合进行拆除的个人,媒体对其进行曝光;仍不拆除的,由水、电、气、热等供应部门对其停止供应服务,清退内部人员后,组织强制拆除。

而拆违成本,则由违建的建设方承担。这位负责人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50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等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经催告仍不履行……行政机关可以代履行,或者委托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履行”。同时第51条规定,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由当事人承担。

还令一部分市民存疑的是,至今有很多小区之所以存在顶楼违建,是因为开发商“赠送”了露台面积,规划部门是否考虑停止审批这些带有“露台”的建筑,以防违法建设再次出现滋生的土壤?

对此,这位负责人答,为避免造成楼顶违法建设和减少安全隐患,建筑物露台在实际审批中已很少审批,而北侧退台已多年不再审批。“减少这些新增的露台,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小区内违建。”

疑问三

小区违建到底拆了多少?

从今年3月28日开始,本市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开展了专项打击行动。但这4个半月下来,住宅区内的违法建设到底拆除了多少?这场行动针对已经存在数年的住宅区违建痼疾,是否真开了药方?

针对这样的问题,相关负责人端出了一组数据。3月28日至今,全市共拆除居住区内违法建设3923处,114.7万平方米。

和此相对的,是全市已经拆除了1394处新增违法建设,共计44.09万平方米,基本实现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零增长”的目标。同时,本市已经拆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违法建设2508处,面积达到137.13万平方米;针对重点大街、重点地区违法建设的拆除,已完成1354处,建设面积86.05万平方米。截至8月11日,全市共拆除违法建设10114处,604.93万平方米。

“以此计算,居住区内拆除的处数占到全市拆除违建近四成;以面积计算也将近两成。”相关负责人特意解释说,因为小区内的违建大多是业主借着露台、绿地搭建的“阳光房”,和城乡结合部、村集体那些动辄数万平方米的违法建设相比,面积很小,虽然面积占比较小,但在拆违执法方面,花费的力气却不少,“看截至目前的中期成果,可以说有效打击了居住区内违法建设。”

如何才能叫“有效打击”?相关负责人拿出了厚厚一摞拆违政策汇编。

“对于新增的违法建设,区县要采取管住小区路口等方式切断建材来源;对于已经建成的违法建设,首先由区县政府组织城管执法,规划、住建、国土等部门共同到现场进行联合认定,认定后,由城管执法部门向住建部门发函,由住建部门对涉及违法建设的房产进行冻结。冻结后,由区县牵头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违法建设人进行约谈教育;不配合工作的,可通知其所在单位配合谈话。”相关负责人说,在拆违这项上,“有问题找单位配合谈话”的老办法仍旧有效。

截至8月4日,全市已有9个区县258处违建房屋产权被冻结。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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