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省取消“吉O”段公安专段号牌
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今天就全省取消“吉O”段公安专段号牌举行新闻发布会。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切实解决群众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省公安厅党委决定,从今年9月1日开始,取消全省“吉O”段公安专段号牌。省公安厅负责同志对相关问题与事项作了发布和说明。
公安专段号牌自1995年1月1日启用以来,在方便公安机关执勤执法、打击犯罪、处突维稳以及抢险救灾、救助群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公安部在密切联系群众、转变作风方面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和措施。7月17日,省委书记王儒林作出明确指示,要求省公安厅着力解决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要加强公安车辆号牌规范管理。为此,省公安厅专门组织就全省公安专段号牌管理问题进行调研,认为近年来随着公安机关公务车辆管理逐步规范,公安专段号牌在公安工作中的作用逐渐弱化;尽管近年来公安机关不断加大公安专段车辆管理力度,但仍一定程度存在号牌串挂、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开“特权车”等群众普遍反感、社会反映强烈的现象,既影响公安机关自身形象、破坏警民关系,又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形象;近年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适应形势,先后有北京、上海、浙江、宁夏等14个省(市、区)取消了公安专段号牌,收到良好社会效果。为此,省公安厅党委于8月2日正式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了建议取消全省“吉O”段公安专段号牌、全部换发为普通民用号牌或警车号牌的工作报告,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8月7日,省公安厅正式向全省公安机关印发专项工作方案,全面着手组织实施。
此次专项工作共涉及全省现有的公安专段号牌车辆9055辆。按照方案要求,全省取消公安专段号牌工作按照“积极稳妥、产权明晰、公开透明、不留死角”的工作原则进行,限时将全省公安专段号牌换发为普通民用号牌或警车号牌。对确属政法机关工作需要的,将原车辆喷涂制式警车标志,换发警车号牌;不换发警车号牌的,一律转往属地交警车辆管理部门换发普通民用号牌,省公安厅将不再单设专门民用号段,各地区公安机关也不得单设专门民用号段;属于借用公安专段号牌的,一律收回,不搞差别待遇。具体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8月7日至9日为调查摸底阶段,各市(州)、县(市)公安局按照台账对本辖区公安专段号牌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摸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8月10日至31日为换发迁出阶段,换发普通民用牌照的,由交警车辆管理部门按照工作流程制发民用车辆牌证;符合换发警车号牌条件的,按照警车标准制式喷涂后,发放警车牌、证。9月1日至30日为路检路查阶段,全省公安专段号牌自9月1日开始一律作废,省公安厅将组成由纪委、督察、交警等部门参加的检查组,会同各地交警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路检路查工作,对发现仍悬挂公安专段号牌的车辆,依法暂扣其车辆牌证,对驾驶人按照悬挂假号牌进行处罚,予以罚款2000元、记12分,并通报相关单位。对各地区为政法机关公务用车单设普通民用号段的,一经查实将在全省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具体工作中,坚持领导机关带头,本周内省公安厅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二级预算单位公安专段号牌车辆将全部按要求换发普通民用号牌或警用车辆号牌,换发的普通民用车辆号牌均为随机选取,没有单独设置任何专用号段。
这次取消全省公安专段号牌专项工作是省公安厅党委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9月1日之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将切实加大对专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掌握、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通报,确保专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地将按照要求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李吉胜记者赵联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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