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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鸽报案告酒吧经理介绍卖淫和敲诈

骆倩雯
2013年08月08日08:28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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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梦鸽报案告酒吧经理介绍卖淫和敲诈

昨天凌晨,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在微博中透露,李某某的母亲梦鸽于8月6日前往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控告涉案酒吧经理张某某等人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恳请警方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昨天,记者向兰和证实了这一消息。兰和称,梦鸽已经向北京市公安局正式提交了控告函,并表示警方已经收下了材料。但记者询问市公安局方面,并没有得到回复。

7月22日,在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的庭前会议上,兰和就曾通过微博发布“惊人消息”,即李某某的辩护律师已经在会上提请法庭对有关人员涉嫌组织卖淫和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称是“案中案”。

兰和说,张某某即是李某某等人涉案酒吧的值班经理,控告他涉嫌介绍卖淫和敲诈勒索,梦鸽是经过审慎考虑的。而报案行为需要有证据依托,兰和称“证据是比较充足的,否则不可能去报案,但至于具体是什么证据材料,暂时不予公布。在将来有需要的时候,会在适当时候公布。”同时,兰和表示,这并不是李家人首次向警方提出控告,在李某某案发后不久,李家就曾报过案,但一直未收到回复。

就在梦鸽前往公安局报案的同一天,某媒体报道了知情人透露的李某某案的一些细节,提到李某某是第一个对杨某实施了性侵等内容。就此,兰和表示:“爆料和报道表面上完整详实,求实公允,但在决定行为性质和案件性质走向的关键细节上进行了歪曲、臆断和编造,不断强化李的暴力形象和行为,最终做实李某强奸的事实,从而抢占舆论高地,达到未审先判的终极目的。”

受害人杨女士的律师田参军则回应“关于李某某案的最新报道,注意到其报道的更多内情来源于某知情人,且已获得相关渠道的基本证实。虽然,因本案涉密,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本律师不便对该报道的真伪发表评论,但相信该媒体是一家负责任的公共媒体,不至于像某些人那样,为了一己之私,随便捏造和散布虚假信息。”

(责编:常雪梅、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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