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戾气与宽容

近期,北京等地相继发生多起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引起社会极大关注。
引发暴力事件的源头越细微、因素越偶然,其所反映的社会戾气弥漫程度就越严重。人们之所以不宽容,很多时候是因为不了解或者不愿意去了解。
在最近发生的若干起个人极端暴力事件中,有一些是由于极微小原因引起的,如北京当街摔死两岁女童案,是由于停车纠纷;黑龙江敬老院纵火烧死11位老人案,是由于当事人丢失200元钱。但正因为最终造成严重暴力事件的导火索是如此之细微、如此之不值一提,才让我们更加为身边的环境感到担忧。从社会不公、个人境遇引发的暴力事件,到公交车抢座、邻里纠纷等口角、争执引发的暴力事件,引发暴力事件的源头越细微、因素越偶然,其所反映的社会戾气弥漫程度就越严重。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因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发生口角、争执,是非常普通和常见的现象,几乎每个人、每时每刻都会遇到,如果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自己面对的对象随时有可能暴起伤人甚至是杀人,那么只是想想就会让我们感到非常恐怖。
把自己认为的“不爱国者”斥为人渣、败类,办事受阻就恨不得“炸掉建委”,网络上随处可见的攻击、谩骂……比起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的直接暴力行为,这样的语言暴力在我们的生活中更为常见。社会戾气的不断积累体现在网络语言暴力上,体现在现实直接暴力中,不知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就会爆发出来,其所具有的普遍性和随机性特征使我们每个人都成为潜在的受害者。
那么,这种人与人之间的不宽容、相互视之为仇雠,究竟是怎么发展起来的呢?一般认为,宽容是一个道德问题,体现的是人的品格和修养;但实际上宽容更是一个认识上的问题,人们之所以不宽容,很多时候是因为不了解或者不愿意去了解。传统中国文化和社会被认为不具有宽容的基因,因为其社会组织形式是宗族制度,血缘上的亲疏远近是人们对待彼此采取何种态度的主要依据。在这种社会和文化背景下,人们对没有血缘关系的陌生人或者异于自身的观点、行为普遍缺乏了解的兴趣和宽容的态度,“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成为社会的主流心态和行为准则。这种“不关心、不宽容”的传统,在社会转型的过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在这一过程中,传统的血脉、人情等联系渐渐淡薄,但与公民社会相伴随的公共事务参与及理性平和、宽容尊重等行为准则却树立缓慢。很多时候人们不知道也不愿意知道如何与陌生人相处,周围人在想什么做什么自己也漠不关心,而只是单纯地采取戒备防范心理,并在与他人发生冲突的时候表现得非常不能容忍。
因为不了解、不关心,所以不宽容。如果每个人在关切自身利益和所思所想的时候,也能同时关切到他人的利益和所思所想,那么在双方发生冲突的时候,就能够采取更加理性平和的态度。暴力行为的施加者在实施暴力的时候,往往只关心自己的情绪宣泄,却没有把受害者视为与自己平等的存在,对他们所受到的伤害视若不见、漠不关心。我们在审视这些暴力事件的时候,一方面固然要严厉谴责和打击,使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另一方面也要深入了解和剖析其中所反映的社会根源,通过公民教育和机制安排,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理解和沟通,使每个人既成为被了解和关心的对象,同时也养成了解、关心别人的习惯。而社会戾气也将在公民素质和公民理性的不断提升中,慢慢地得以消解和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