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湖南省纪委在三湘风纪网上公布了《关于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网友征求意见。有网友说,做寿、生子是人生大事,这都不准办酒,是利用公权干涉私权。对此,省纪委调研法规室这位负责人的答复是:“你是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就应当遵守党纪政纪国法,正如网友说的,你接受不了,可以退党,可以辞去公职。”(7月30日《潇湘晨报》)
婚丧喜庆本是国人的传统习俗,殊不知,在一些官员眼中,这些却成了他们借机敛财的一种媒介或平台。前不久,河北省贫困县沽源县平定堡镇党委书记岳树旺,在沽源县一酒店办嫁女喜宴,宴请酒店接待能力达千人,期间,收取成沓礼金。
其实,中央纪委有关文件中明确规定:利用职权,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公务员法对国家公务员的行为也有一系列明确的禁止性规定。而此次湖南省纪委“限宴令”主要目的也是防止官员利用婚丧喜庆借机敛财、弘扬移风易俗。然而,尽管“限宴令”在各地不断出台,但是官员大摆宴席敛财之风为何依然屡禁不止?在笔者看来,“限宴令” 出台的背后,反映了一些地方愈演愈烈的 “宴席腐败” 。而政府出台“ 限宴令 ”只是一味寄希望于强制措施去实施,不但起不到治本的作用,还不免被一些人加以“变通”。如果权力得不到有效约束,纵使严格限制了宴请,依然难以真正杜绝掩藏在酒席幕后的交易。
而要想真正的跳出“限宴保廉”的怪圈,“限宴”不如“限权”。 在这一场场大摆宴席的闹剧中,除了折射出当地官员不为民所想的不正之风之外,还有“权力情节”在中作怪。因此,对那些借婚丧嫁娶大搞“敛财”的领导干部决不能心慈手软,要从根本上遏止和消除敛财之风,将权力关进笼子里。第一,要明确对干部权力的监督公开化和常态化;第二,认真贯彻执行,落实问责制度;第三,要把监督的权力真正归于公众,让百姓们来当监督员,让权力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相信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规范权力运行和防治腐败,防止“限宴令”成为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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