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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和谐之美

——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有感
国家宗教局培训中心主任科员  黄康健
2013年07月30日14:4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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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宗教和谐之美

宗教和谐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是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要法宝。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这些重要论述,体现了我们党对待宗教的科学态度,为做好当前一个时期的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

“美”是人类个体追求安宁、幸福的理想目标,是社会各界实现和谐、繁荣的努力方向,是世界各国追求和平、实现文化大同的共同心愿。1990年,费孝通先生在东京“东亚社会研究国际研讨会”上提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十六字箴言,为文化自觉和文化和谐开创了新境界。宗教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我国五大宗教如何进一步促进宗教内部、宗教与宗教之间、宗教与政府之间、宗教与社会之间的融合,实现宗教和谐之美,是我们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一项重要课题。

宗教和谐重在“各美其美”

“各美其美”是指不同文化要尊重自身文化,培育好、发展好本文化。我国五大宗教历史悠久,文化内涵丰富。每一宗教在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不同宗派,每一宗派内部又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宗教组织,创制了各种各样的宗教经典和宗教仪式。以佛教为例,佛教自东汉传入我国后,与我国本土文化相结合,形成了汉地佛教、藏传佛教和南传上座部佛教三大语系佛教。随着历史发展,三大语系佛教内部形成了不同的宗教派别。汉传佛教分为大乘佛教和小乘佛教,大乘佛教信徒根据佛教经典的理解,形成了以《法华经》为立宗依据的天台宗,以《中论》、《百论》和《十二门论》为立宗依据的三论宗、以《成唯识论》为立宗依据的法相宗等派别。近年来,五大宗教在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寺观教堂和谐上做了不少工作。各宗教依据教义教规,结合社会和谐理念,深入挖掘本教思想。伊斯兰教界开展的“解经”工作,基督教界的“神学思想建设”,天主教界的“民主办教”,佛道教界的“讲经说法”等,推动本教与社会发展相协调。举办了各种类型的教职人员培训班,提高了中青年爱国宗教人士培养,有效改善了教职人员人才结构。根据国家宗教局部署,宗教界深入开展的“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着力加强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依法管理,促进了宗教界自我管理能力的提升。

“各美其美”重在“文化自觉”。“文化自觉”是每个文明个体对自身文明进程的反思、改良和发展,“文化自觉”要有“自知之明”。进一步加强宗教界爱国人士培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注重宗教文化知识的学习和宗教仪轨的修持,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进一步弘扬各宗教优秀文化,深入挖掘弘扬教义教规,办好“讲经说法”、“神学思想建设”、“天主教民主办教”等活动,推动宗教文化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提高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落实“宗教教职人员备案方案”、《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等级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推动寺观教堂管理规范化和科学化。

宗教和谐贵在“美人之美”

“美人之美”是指尊重、欣赏不同文化。我国五大宗教融合了传统文化“和为贵”的思想,并将其融合到教义教规和行为活动中。佛教传入我国后,本着兼容并蓄思想,吸收了儒家和道家的思想,融入到我国文化环境中。道教秉承了道家“道法自然”的思想,坚持“慈爱和同、众生平等”的处世理念。伊斯兰教的“顺从、服从”理念与中国传统文化相结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中国伊斯兰教文化。基督教传承“爱”与“和好”的思想,促使教职人员和信徒高举和平旗帜。多年来,各宗教之间和谐共处,2011年,我国五大宗教领袖召开了《倡导宗教和谐共同宣言》,提出了坚持爱国爱教、主张平等包容、弘扬和谐理念、反对歪曲利用、发挥积极作用等五项主张。呼吁广大信众积极行动起来,加强合作、共同承担、同心同德、携手并进,践行和谐理念,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共同努力。

“美人之美”要进一步尊重和维护宗教文化的多样性。我国五大宗教各有所长,没有高低优劣之分。各宗教应本着相互包容、求同存异的原则,相互借鉴、取长补短,和谐共处。要坚持宗教对话。对话是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有效办法。当今世界,人类社会在物质层面和结构层面达成了不少共识,取得了不少成果。但在精神层面,有人仍在突出或强调其区别和不同。由于不了解,不同宗教之间还存有各种“裂缝”和防范戒备心理,不利于宗教和解。宗教对话包含同一宗教不同派别的对话、不同宗教之间的对话以及宗教与非宗教意识形态和主权国家之间的对话。通过对话,进一步推动各教打开门户,摒弃前嫌,促进信教者和不信教者之间、信仰不同宗教或不同教派的人之间相互尊重,为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创造条件。

宗教和谐难在“美美与共”

“美美与共”是指各文化间互相学习、相互融合,实现文化多元。宗教是一种精神文化。在各教教义教规中,都有崇尚和平、追求和谐的思想,这些思想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提供了有益资源。宗教道德与社会主义道德观、荣辱观有许多契合之处,为净化社会风气,推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宗教在社会服务方面有着特殊的条件和优势,佛教的庄严国土、利乐有情,道教的和光同尘、济世利人,伊斯兰教的两世并重、两世吉庆,基督教的作盐作光、荣神益人等思想,都是注重现世、造福社会的体现。多年来,我国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宗教发挥对外交往的优势,为服务国家外交工作大局、两岸和平与世界和谐贡献了独特力量。宗教界在弘扬宗教文化、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佛教界于2006年和2009年先后举办了二届世界佛教论坛。2010年在无锡举办了中韩日三国佛教友好交流会,推动“黄金纽带”发挥更好作用;道教界于2007年举办了以“和谐世界、以道相通”为主题的国际道德经论坛;伊斯兰教界在印尼举办了“中国·印尼2010伊斯兰文化展演”,介绍我国伊斯兰教情况。基督教界则向全国教会发出了《中国基督教开展创建和谐教堂活动的倡议》。自2004年相继在我国香港、美国和德国举办了“中国教会圣经事工展”。我国各教还积极参与亚欧不同信仰间对话等活动,向国际社会阐述中国宗教宽容与和谐的理念。

“大同”思想是我国古代先贤对理想社会的美好梦想。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各国开放程度不断提高,社会受外部震荡和干扰也愈来愈多。在这种背景下,宗教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在促进宗教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上具有特殊作用。“宗教是慈善之母”。引导宗教界做好公益慈善事业。宗教界从事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是一种整合社会资源、发挥其积极作用的有效做法,不仅为政府分担了大量的社会工作,而且为民众树立了宗教界的良好形象。鼓励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扶贫、济困、救灾、助残、养老、支教、义诊等方面发挥有益作用,为社会作贡献。引导宗教界积极展开国际交流合作。近年来,我国宗教界已经和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宗教组织见了广泛联系,建立了友好交流,发展了合作关系。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宗教界交流要在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开展全方位交流合作,有利于正确宣传中国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有利于挖掘和弘扬中国各宗教的真善美,达到驳斥谬论、澄清误会,增进了解、广交朋友的目的。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宗教和谐之美,美在各宗教“慈爱和同、和以处众、和而常通”的和谐思想,美在各宗教“敬老恤孤、怜贫闵疾、慈俭济人”的慈善思想,美在各宗教“求同存异、和而不同、众缘和合”的和平思想。相信在十八大精神指导下,我国五大宗教经过“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历程,一定能够实现宗教和谐之美。

(责编:单莞婷(实习生)、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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