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坚决反对腐败 建设廉洁政治
一、反腐倡廉建设位次前移,彰显党反腐败的坚定决心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将“反腐倡廉建设”排到了“制度建设”之前。反腐倡廉建设在党的五大建设中的位次前移,反映了党更加重视反腐倡廉建设,表明反腐倡廉建设的地位更加重要,也表明党反腐败的坚定决心,意味着反腐倡廉建设进入一个新的战略机遇期。
反腐倡廉建设是着眼于建设廉洁政治,着眼于兴党、强国、富民的重大责任所提出来的一项具有战略性、关键性、综合性的党建目标和任务。在党的各个方面建设中,思想建设是前提和先导,组织建设是基础,作风建设是关键,反腐倡廉建设是保证,制度建设是保障,这就构成了一个宏大的执政党建设的系统工程。
之所以更加重视反腐倡廉建设,是因为在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面临着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这“四种考验”,以及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和消极腐败危险这“四种危险”。因此,必须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设廉洁政治目标的确立,使反腐倡廉建设既有惩处腐败的短期目标,又有预防腐败的长期目标,彰显了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
二、提出建设廉洁政治,表明党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更高要求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这是建设廉洁政治的提法第一次出现在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体现了党从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建设廉洁政治,就是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社会政治文明大局中筹划,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体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落实。廉洁政治概念的提出,表明我们党不仅仅把反腐倡廉建设看作是党的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当作关系国家政治生活和政治建设全局的重要事务对待。把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到国家政治建设的高度,建设廉洁政治,有利于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党的权威,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把反腐败斗争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中去体现,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党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利于通过党的自身纯洁和政治廉洁,更有力地领导国家建设,实现国家可持续发展和强盛。
三、“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有机结合,构成了廉洁政治的完整系统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三清”的提出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是我们党根据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战略性目标,有利于回应社会关切,振奋人们战胜腐败的信心和决心,坚定人们反腐败、与消极腐败作斗争的耐心和恒心。
廉洁政治是一个总体目标,这个目标是由若干子目标构成的。一般来讲,政治管理系统由三个基本要素构成,政治权力执掌者即所谓的公职人员,公共权力部门即政府及部门,管理过程即权力运行。因此,廉洁政治的总目标要由实现三个子目标来达到,即实现清正的公职人员,廉洁的政治机构和公正透明的政治运作过程。“三清”是廉洁政治总目标的子目标和基本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廉洁政治的主要途径、措施和表现。三者的有机结合,构成了廉洁政治的完整系统。
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是实现廉洁政治的重要内容和必由之路。“廉洁”在本义上包含了清正、清廉、清明的表述,三者缺一不可。其中,干部清正是建设廉洁政治的基础。清正是党员干部做人立业之本,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应以廉为荣、以贪为耻,慎待、慎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干部清正是建设廉洁政治的微观基础,着力解决个体廉洁问题。政府清廉,是建设廉洁政府的关键。清廉,是人民政府的本质属性,要把清廉要求与公共权力行使相结合,实现政府服务的公正性。政府清廉是建设廉洁政治的主要内容,着力解决组织廉洁问题。政治清明是建设廉政政治的核心。清明是人民群众对政治生活的现实期待,要把清明的要求作为每一项政治事务的基本规范。政治清明是建设廉洁政治的宏观价值,着力解决制度廉洁问题。
四、对建设廉洁政治的一些思考
建设廉洁政治是一项内容复杂、参与面广的系统工程,需要纳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大范围、大格局中去认识和把握,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更需要科学有效的建设思路。
(一)努力做到三个“更加注重”
一是更加注重从现代化建设和党的建设全局出发,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反腐倡廉建设和廉洁政治建设融入到全局业务之中,服务于知识产权事业科学发展,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二是更加注重通过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透过现象求规律,对于普遍发生的问题要从体制机制上找原因,坚持不懈完善制度,与时俱进创新制度,严而又严执行制度,确实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三是更加注重运用法制思维和法制手段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从来不是也不应该成为惩治腐败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借口。关键是要严格按照党纪、党规来让法制的劲风吹走腐败的阴霾。
(二)认真坚持四个“严”字当头
一是严肃教育。要从思想源头上筑牢防治腐败的基础,在全党全社会中牢固树立廉洁价值的理念。如果干部不自律、社会不尚廉,建设廉洁政治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要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督促党员干部始终坚守共产党员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员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使清风正气得到弘扬。二是严明纪律。要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尤其是要严守政治纪律。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明纪律的关键是领导干部带好头,要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各级领导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三是严格监督。要管出好风气,干出好风气,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让人民监督权力,让干部职工监督权力,实现对权力的有效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保证用权为民,防止以权谋私。要做好权力制约的文章,科学设置权力边界,优化权力设置,规范权力行使。四是严惩腐败。要敢打老虎,勤拍苍蝇,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消极腐败现象与建立廉洁政治是水火不相容的,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让干部职工切实感受到建设廉洁政治的实际成效。总之,要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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