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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计划生育药具公共服务的对策思考

 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副处长 林长云
2013年07月30日11:2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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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时期计划生育药具公共服务的对策思考

计划生育药具公共服务事关亿万群众生殖健康与家庭幸福,事关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面对全球化、国际化和信息化日益加速的大背景和我国人口总量持续增长、人口迁徙规模不断扩大的严峻挑战,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战略目标,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要求“为更好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加强医疗卫生工作,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配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人民健康水平,将卫生部的职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作为服务、服从于人口计生工作大局的计划生育药具公共服务,面对新的任务、新的形势,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更有效地满足育龄群众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的基本需求、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就必须进一步优化“主体”、泛化“客体”、强化“载体”。

一、让“主体”更专业

各级药具管理机构和全体药具工作者作为药具公共服务的“主体”,要力争提供更专业的药具公共服务。

(一)各级药具管理机构要思全局、谋发展、强基提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和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从人口和计划生育面临的形势来看,我国的生育水平虽然已经降至更替水平以下,但人口多、底子薄、人均资源少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的重要地位没有根本改变,计划生育面临的主要矛盾和挑战质疑没有根本改变,计划生育是天下第一难的工作性质没有根本改变。同时,人口素质总体不高、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老龄化加速、流动人口规模扩大等,进一步加剧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各级药具管理机构要站在人口计生药具事业未来发展的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入分析世情、国情,准确判断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和条件变化,顺时顺势而动,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进一步明确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岗位职责体系和工作制度,积极推进药具系统队伍职业化建设,强基提质,大胆探索、积极谋划药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路线图、时间表等。要及时防范化解各种风险,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给权力涂上防腐剂、带上紧箍咒、过火炼丹炉,真正形成不能贪、不敢贪的反腐机制,不断提升药具公共服务的整体战斗力。

(二)全体药具工作者要有所为、有所惧、创先争优。要按照十八大的部署和人口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深刻认识到“有为才有位、有位更有为”的朴素道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工作素质和服务能力水平,打铁必须自身硬!

第一,要“想负责、爱负责”。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是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重要保障,是一项服务千家万户、惠及亿万育龄群众的基础工作。全体药具工作者要爱岗敬业,要有“想负责、爱负责”的事业心,经常深入到艰苦地方、困难地方、问题多的地方和育龄群众意见大的地方,在密切联系育龄群众的过程中察民情、动感情、建真情,进而真正把育龄群众当家人,把育龄群众需求当家事,把服务育龄群众工作当家业,真心实意地热爱药具事业、无怨无悔地为育龄群众服务。

第二,要“会负责、能负责”。计划生育药具系统承担着全国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管理、政府采购、经费使用、仓储调拨、质量监测、发放服务、信息统计,以及业务培训、科普宣传等工作。全体药具工作者要适应新时期的药具工作新要求,少说多做,勤奋务实,真正转变作风,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在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上下功夫,善于学习、善于思考、善于运用、善于总结、善于提升,常思岗位之责、常想尽职之策、多干群众满意之事,经常性的带着问题去思考、习惯性地在实践中去验证,会负责、能负责、敢于担当。

第三,要“知廉耻、负好责”。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全国药具系统拥有六级药具供应、管理和服务网络体系,面对现实中的种种诱惑,全体药具工作者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加强自身修养,锤炼高尚人格,自重、自醒、自警、自励,时时事事处处严格自律,牢固树立廉政意识,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不敢、不愿也不能闯红线、触底线,真正做到“知廉耻、负好责”。

二、让“客体”更广泛

已婚育龄群众作为药具公共服务的“客体”,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要拓展服务范围。

(一)有效满足法定“客体”。目前药具公共服务的法定范围相对有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21条“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强调了夫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家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限定于农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国家向城市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增添了城市;《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国家为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计划生育药具,并创造条件,为其他成年育龄人群免费提供计划生育药具”,扩充至成年人。由于城乡二元结构、地区发展水平差异和经费投入保障等多种客观因素的存在,特别是户籍管理制度和企业产权制度等改革的推行,人户分离、居住分散、流动频繁等,当前的药具公共服务在全国大多数地区仍然沿袭于“已婚育龄夫妻”范畴。

(二)统筹兼顾广义“客体”。

第一,有效防止性病、艾滋病的传播。据中国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防控中心发布的《2011年中国艾滋病疫情估计》报告:截至2011年底,我国存活的约78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中,女性占28.6%;艾滋病病人15.4万,全人群感染率为0.058%。虽说,目前艾滋病疫情处于总体低流行、特定人群和局部地区高流行的态势,但性传播已成为艾滋病高发的主要传播途径。国务院在《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指出,在广泛宣传预防HIV和AIDS知识的同时,应采取的行动措施之一,是“要积极推广使用避孕套”。为此,要加强部门整合力度,加大国家免费发放药具宣传力度,提高计划生育药具的合理使用。

第二,有效避免非意愿妊娠。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统计资料,全世界每年约有5000万例次的非意愿妊娠人工流产,其中不安全流产约有2000万例次,约有8万妇女死于流产,并可造成数以万计的妇女终生残疾。目前,我国每年约有1000万例次人工流产,且近年来有上升趋势, 其中50%为计划外妊娠,25%为非意愿妊娠造成的。人工流产的人群正在向20~29岁的年轻女性聚集,重复流产的比例还在持续上升;城市比农村普遍;未婚人群所占比例越来越多,多为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且还在向低龄化转移。为此,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干预措施,有效降低非意愿妊娠率。

三、让“载体”更放心

计划生育药具是“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的药具公共服务“载体”,必须确保药具产品质量安全“零容忍”、品种数量“百分百”。

(一)产品质量安全“零容忍”。计划生育药具是在健康人群中以避孕节育为目的、保障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落实的药品,同时也是政府免费提供给育龄群众、体现政府关怀的民生产品。在产品质量安全上,一定要慎之又慎,实行“零容忍”。

第一,加强有效监管。在生产环节,药具生产企业要严格质量管理,建章立制、规范操作、诚信守法,确保产品质量;在物流环节,要建立质量监测追溯制度,通过加强药具质量检测和流通过程监控,实行跟踪查询,强化产品质量,确保药具使用安全;在随访环节,要重点加强不良反应监测,畅通计划生育药具应用效果反馈途径,相关处理机构要做好药具使用效果的资料收集和相关分析,用事实说话、用数据佐证,更好地为育龄群众服务。

第二,加大研发力度。积极推动国内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产、学、研一体化进程,依靠科技进步,加快技术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提高基础研究水平;积极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生产企业自主研发更安全、适宜、长效和经济的药具新产品、新技术;要紧跟世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领域的前沿科技发展步伐,选择重点领域和主攻方向,加快消化吸收、学习借鉴,力争世界一流。

(二)药具品种数量“百分百”。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育龄群众对药具公共服务尤其是药具品种、数量上会有更多需求。

第一,推动产品更新换代。在专家论证、临床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循证医学的资料,逐步引进高新技术计划生育药具,逐步淘汰质量不稳定、工艺设计有缺陷、不良反应大的计划生育药具,着力加强技术创新,推动药具产品升级换代。

第二,改善药具品种结构。通过规范药具政府采购程序和准入标准,真正将效果好、质量优、不良反应小、受群众欢迎的药具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改善药具品种结构。

第三,落实“知情选择”。品种多、数量全,能更好地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更细致、更周密、更科学的避孕节育服务。加大计划生育药具的宣传力度,更好的落实“知情选择”。

(责编:单莞婷(实习生)、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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