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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理解十八大精神 扎实推进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

农业部信息中心  郭作玉
2013年07月30日10:5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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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认真学习理解十八大精神 扎实推进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

十八大报告里面,“信息”一词出现18次,“信息化”一词出现12次,这样提“信息”和“信息化”,在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里从来没有过,是空前的,反映了时代发展的一种本质性和规律性的东西,是党的理论坚持与时俱进发展的又一个生动的实例。

尤其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思想,十分重要的部署。

作为在信息中心工作的一员,一方面非常受鼓舞,一方面一定要认识到身上的责任。我们的工作,主要是搞信息化,同时信息化又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或说是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四化”同步发展,我们的工作可以说是牵涉到了其中的两个部分。这说明,我们所从事的工作是很有意义的。我们要更加认真负责地工作,多做贡献。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就是贡献。如我们在推进农业部电子政务和信息安全方面,在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方面,在为基层提供微观信息服务和为上级决策提供宏观信息服务方面,在农业宣传方面,在网络促销方面,我们所做的“金农”工程、“三电合一”项目、12316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方面,等等。我们所从事的事业是创新性的,是探索性的,不可能有太多的经验,需要向实践学习,需要调查研究,同时学习国外的经验。

2010年以来中共中央1号文件和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等多次强调,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是要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

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我的理解,是指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及设备,不断实现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生产、加工、流通、销售、质量监管等各环节和领域的信息化支持,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我认为,“十一五”期间及近两年,我国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农业各行业各环节信息技术应用逐步扩大,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区域发展各有特色,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推进模式日益多元化。总体上,可以说,我国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发展已由自发摸索阶段进入了自为推进的新阶段,即对今后推进与发展已经有了一些比较清晰的方向和目标,行动上有了一些理论指导,战略意识增强,有了发展的规划,有了发展重点和措施,但整体发展水平还比较低,问题也不少。如内生性动力不足,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信息技术及产品研发与实际需求对接不够,对基层的创新总结与推广不够;财政投入不足,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比较薄弱;由于农业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程度低,使用信息技术及产品的成本偏高。

联系上述十八大“四化”同步发展的重要思想及有关部署,结合上述实际情况,本人现就扎实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方面仅试谈一些想法及建议。

一、培育和完善良好的体制机制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统筹规划,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责,强化协同,形成发展合力,切实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做好公益性服务。进一步围绕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的迫切需求,注重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支持先进适用的信息技术及产品的研发与推广,开展项目示范。

进一步强化政府与市场力量的有机结合。政府公益性信息服务,其具体建设、技术开发、运行管理可以通过财政购买、定向委托、招标采购方式外包给社会中介机构或企业去做;政府的平台及体系要为专业协会、涉农企业、基层合作社提供方便性服务,以降低社会中介组织和小微企业进入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的门槛及成本。

建议大力支持企业等市场化力量的服务及经营行为。为他们解决好经营及发展的社会环境,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尤其要扶持那些急需却难以赢利或者微利的市场服务行为,如减免其税负、加大贷款支持、降低贷款利率等。打破一些部门或行业的垄断,规范市场秩序,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服务的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组织实施一批示范项目

为了寻求支点、取得经验、有力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的信息化,建议实施以下三类可操作性强、效益明显、具有较强示范效应的项目。

第一类:基础支撑类信息化项目。建设国家农业应急指挥平台,国家级农业资源基础数据库,主要农产品生产信息收集和发布平台,农业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国家级农业云计算服务中心等基础支撑设施项目。这些项目,需要调动的资源多,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公信力和保密性要求,投入通常比较大,建设成本比较高,由政府出面才能更有条件并迅速地做起来。它们建成以后,一方面可方便政府的科学决策与创新管理、政策及措施的贯彻落实、农业技术大面积应用与推广,另一方面可方便科研、企业等社会化的利用。

第二类:生产应用类信息化项目。如精准农业、设施园艺、养殖业智能化管理等项目。这类项目,与具体的生产技术结合比较紧密,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企业等市场化力量的积极性比较高,但具体实施者往往对相应的信息技术及产品、市场行情把握不够全面和准确,需要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帮助遴选与推荐。这种情况,在目前沿海地区和大城市郊区已有不少实例存在。而实施好这类项目,则有利于较快地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标准化和集约化。

第三类:经营性服务类信息化项目。加强农业龙头企业信息化、批发市场信息化、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信息化、农业电子商务平台等项目建设。这类项目建设,需要发挥两个积极性。一方面,农业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面广量大,单个实体在一定空间内具有很强的影响力,它们的信息化需要国家组织力量研究,进行系统规划并给予发展的具体指导,给予比较到位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另一方面,确有必要发挥它们各自的积极性和自身优势,根据各自社会需求及功能要求开展信息化建设。通过这些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高农业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服务和带动能力,有利于帮助农民增收致富。

三、积极扶持企业等市场化力量

近年来,企业等市场化力量在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应该给予政策、税收等方面的大力支持。这些企业大体可以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如双汇集团等,企业自身的信息化发展既是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能够通过基地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户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对于这类企业,采取政府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扶持等措施,大力支持其示范基地开展物流信息、质量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制度。鼓励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以及订单农业,研发和应用农产品物联网,推广流通标准化。充分发挥它们在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其围绕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为基地农户开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技术指导、疫病防治、市场行情等信息服务。

第二类是在从事生产经营的同时面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的企业,如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等,通过网站、杂志、报纸等渠道发布农产品销地批发价格。对这类企业,支持其改造升级市场信息服务设施,鼓励参与农产品交易公共信息平台、现代物流中心建设。对发布专一农产品市场价格信息同时发布价格指数,有效引导价格形成和产销行为的企业,可每年按上一年税收比例返税或补贴。

第三类是信息服务中间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如北京农信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通过手机短信、办网站提供多种形式的信息服务。对于这类企业,可每年按上一年税收比例返税或补贴。

第四类是从事信息技术研发、应用和推广的企业或机构,如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了农业传感器等一批技术及产品。对这些企业或机构研发的能够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经营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及产品,建议参照农机补贴的方法予以补贴。

四、制定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补贴政策

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补贴主要用于两大类:

第一,对农户上网及购买信息服务实行补贴。(1)对互联网接入实施补贴。一方面,电信运营商要切实负起应尽的社会责任,降低农村互联网接入价格;另一方面,政府要对农民上网给予相应的资费补贴。(2)对农户购买电脑实行补贴。继续执行家电下乡补贴,加大对购置电脑的补贴力度,或者将其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从现在的补贴13%提升到40%以上,通过政府招标确定下乡品牌、价格,每户三年内限购一台。(3)对农民信息技术培训实行补贴,通过培训达到会用电脑会上网。可以借鉴福建武夷山市“百村万民农民电脑培训计划”的做法,通过组织分布在各村级的信息员对村民进行培训,统一教材统一标准统一考核,培训合格一个由政府给予村级信息员30元的补贴。(4)信息服务费补贴,建议对接受有偿信息服务的农民给予50%左右的费用补贴。

第二,对应用信息化技术产品实行补贴。(1)政府部门通过组织相关机构收集研究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具有普遍意义的需求,形成报告向社会公布。(2)发动各类IT企业参与竞争,但要求需先投入开发出可供评审的产品,政府组织机构定期对IT企业开发的产品进行评选,符合需求规定的择优列入推荐名录。(3)对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自主选择政府推荐名单内的产品,一旦使用就给予一定的补贴,降低先使用者的购买成本。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

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建议进一步实施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项目。即通过法律法规等手段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确定实行强制性全程追溯(从生产到餐桌)的农产品品种(如欧盟的肉类),综合应用物联网、3G无线通信、电子标签、电子识别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覆盖全国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网络和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化系统,实现农产品质量动态监测管理和农产品从生产到餐桌的完整产业链质量信息全程追溯。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事件管理信息系统,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决策提供支撑,提升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

六、成立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的非政府组织

现阶段全面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迫切需要理论和战略指导、统筹规划和行业管理,建议成立中国现代农业信息化推进联盟。加强对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丰富实践经验和规律的总结,对有关的理论、战略、推进机制、推进思路、配套政策等进行深入研究,开展行业指导与培训,组织各主体开展国内外广泛交流与合作。

七、加强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培训

建议启动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培训工程,重点加强对两类主体的培训:一是加强对农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核心成员、农业龙头企业有关人员、农产品经纪人等的培训,通过现场授课、案例演示、音像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信息化知识的宣讲、设备使用技能培训,增强其信息意识和兴趣,提高采用信息技术及终端设备的水平。二是加强对县乡干部、大学生村官及其他信息服务队伍的培训,提高其生产经营信息化专业知识水平,提升其为农服务能力。

八、尽快建立比较完善的支持保障体系

建议尽快研究制定将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投入纳入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和列入农村基本建设预算的办法。列入计划的信息化工程项目经费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研究制定降低农村电信资费的相关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和广泛吸纳工商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领域,形成中央、地方和企业多元化投融资体系。采取扶持政策,进一步鼓励企业开展“信息下乡”、“宽带下乡”、“家电下乡”等活动,支持发展涉农信息服务业。

(责编:单莞婷(实习生)、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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