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雾霾治理系统药方
——践行生态文明 建设美丽中国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中,融入经济建设、整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美丽中国。
2013年1月,我国东部地区发生大面积、长时间雾霾污染现象,一些城市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急剧升高,大幅度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这与“美丽中国”的愿景相距甚远。
当前我国的细颗粒物污染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社会性的,与能源结构、产业布局、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都有密切关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环境保护领域的突出体现。多年来,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体系,在应对传统的工业环境问题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细颗粒物污染问题的复杂性远远高于传统的工业污染问题,零散的、局部的、阶段性的治理活动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需要采取更加全面、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环境空气细颗粒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旨在为国家和各地区、各行业当前正在开展的细颗粒物污染治理工作开出药方,提供技术和管理方面的支持。
一、技术政策指出能源利用作为细颗粒物污染防治重点领域
能源的使用对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目前绝大多数能源是通过燃烧各种化石燃料的方式获取的,在这一过程中要排放大量污染物,对环境质量尤其是环境空气质量会造成严重的影响。我国能源结构的特点是“多煤贫油少气”,一次能源以煤炭为主,这种能源结构对保护环境极为不利。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区域发展不均衡,能源的消耗量巨大;同时,我国的能源利用效率不高,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节能具有很大的潜力。我国电力供应以火力发电为主,燃煤电厂排放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均各行业首位,钢铁、建材、工业窑炉等行业都是高耗能行业,也是排污大户。
要优化能源利用方式,首要任务是做好节能工作,将能源消耗总量和单位产值能耗降下来;其次要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第三是限制高污染燃料的使用,在大型城市核心区域淘汰燃煤设备,改用电能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二、技术政策提出科学规划作为细颗粒物污染防治重要手段
随着我国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市建设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新兴城市不断涌现,如果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将对减少城市环境污染、降低区域环境容量的压力起到事半功倍等作用。具体措施包括:
一是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实行煤炭总量控制,提高风能、生物质能源等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量,在特大型城市核心区实行无煤化。
二是优化城市产业布局,制定并实施大型排污企业的搬迁规划,严格实施“区域限批”制度和行业准入制度;合理布局城市功能区,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缩短市民出行距离,减轻社会交通压力。
三是调整产业结构,加快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创新,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
四是合理规划道路网络,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防治和缓解交通拥堵,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和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交通工具污染物排放量。
三、技术政策明确工业源污染如何治理
我国目前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门类最完整的工业体系,工业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国家综合实力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工业生产也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来源,虽然我国近年在工业污染源的控制和治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仍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业污染治理水平。
一是制定更加严格、完善的国家和地方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明确各行业排放控制要求。对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地区,应在国家排放标准中规定特别排放限值或制定实施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尽快制定工业烟(废)气中VOCs、氨的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研究制定适用于低浓度颗粒物烟(废)气的监测方法标准。
二是企业采用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和末端治理技术,加强源头削减、优化过程控制、降低能耗,减少无组织排放。
三是严格控制细颗粒物及其前体污染物的排放量。目前我国重点行业烟粉尘、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的控制技术已经非常成熟,部分技术已经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吸附回收、催化氧化、蓄热燃烧、等离子体等VOCs治理技术也已经在不同行业相继采用。
四是火电厂、水泥厂等采用氨作为还原剂的氮氧化物净化装置,应根据烟气中氮氧化物浓度,合理设置氨用量工艺参数,防止投加氨过量逃逸,造成二次污染。
五是政府通过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重点行业环保核查制度、确定排放源清单、完善激励政策、加强监管、信息公开、公众监督等一系列措施,促进企业强化社会责任,确保减排效果。
四、技术政策指明移动源污染如何减少
机动车船和各种移动式机械是重要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源,细颗粒物污染治理应高度重视移动污染源的治理问题。在移动源中,机动车由于其数量庞大、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应受到更多的关注。提高机动车等移动污染源的排放控制水平应针对其特点,分别对车辆(机械)、燃料和道路采取相应的措施:
一是应将尽快提高车辆、机械和船舶用燃料的清洁化水平,降低硫等有害物质含量。发动机和燃料质量是影响移动源排放水平两个最重要的因素。从目前实际情况看,我国发动机制造水平进步较快,在一些领域已经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如汽车发动机已经可以达到相当于欧洲五号排放法规的水平。而燃料的清洁化水平严重滞后,目前国内除北京、上海、广州、南京等几个城市外,其他地区市售车用汽油仅能达到国家第二阶段标准(硫含量不超过150ppm),车用柴油以普通柴油为主(硫含量不超过2000ppm)。燃料清洁化水平低,不仅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而且使发动机的排放控制性能下降甚至损坏排放控制部件,使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无法顺利实施。提高市售燃料的清洁化水平既可以满足严格的新车(船舶、机械)排放标准的实施需要,更可以立即对大量的在用机动车船产生减排效果。
二是加速淘汰高排放的老旧机动车辆、船舶和机械,代之以更高排放控制水平的产品。要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按时报废运营车辆,采用奖励等经济补偿措施促进更换各种在用社会车辆,缩短社会车辆更新周期。
三是制定并实施新的机动车船、非道路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收紧颗粒物、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压燃式发动机和缸内直喷点燃式发动机汽车为重点,实施严格的颗粒物质量排放限值,同时制定实施颗粒物数量排放限值。新生产压燃式发动机汽车应安装尾气颗粒物捕集器。升级汽车氮氧化物排放净化技术,采用尿素等还原剂净化尾气中的氮氧化物,并建立车用尿素供应网络。
四是严格限制轻型压燃式发动机乘用汽车的数量。用于公用事业的压燃式发动机在用车辆,可按照规定进行改造,提高排放控制性能。
五是大力发展地铁等大容量轨道交通设施,发展使用燃油替代能源的新能源汽车和电动汽车。
五、技术政策点明公众参与在细颗粒污染防治中的重要性
社会公众的日常生活与环境保护有密切关系,在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的过程中,广大社会公众可以发挥重要作用。无论是第一、二还是三次产业,其生产的目的都是满足社会需求,需求决定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广大社会公众作为社会生产的最终消费者,其消费习惯、消费取向对生产者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力;同时,公众的生活方式、生活习惯都在以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影响着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每个社会成员都既是环境保护的受益者,又是环境污染的制造者,更应该成为治理污染的积极参与者。
PM2.5的人为排放除了传统的工业企业排放外,相当一部分来自公众日常生活和出行而产生的污染。因此在防治PM2.5中更加需要公众的参与,聚沙成塔,集腋成裘。具体说来,公众能够发挥的作用主要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实行环境友好型消费方式。摒弃奢侈、浪费、炫耀的消费习惯,选购环境友好型消费品,自觉抵制高能耗、高污染、浪费资源的产品,通过消费市场取向向生产者施加影响,促使其提高产品的环保性能,淘汰落后产品。
二是形成有益于环境的生活习惯。自觉遵守保护公共环境、尊重他人环境权利的公序良俗。绿色出行,少开车。移风易俗,改良损害环境的风俗习惯和生活习惯,抵制城市露天烧烤,实行低油烟、低污染、低能耗的饮食结构,减少焚烧香烛、祭品,减少燃放烟花爆竹。
建设生态文明下的服务型政府一个重要内涵就是提供一个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社会,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保持平衡。政府需多开药方,对症下药,全社会共同努力,早日实现美丽中国的伟大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