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贯彻生态文明理念 创新环保标准工作思路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生态文明的概念,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党的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进一步突出了生态文明的地位,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同时把美丽中国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目标。环境保护工作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各个部门、人员都非常有必要从各自工作的角度,对照生态文明建设这一国家总要求、总方针,深入思考,创新思路,并转化为工作的方向措施。
环保标准是环保工作的重要支撑手段,可谓没有标准,环保寸步难行。四十年前的第一个环保标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是我国环保工作起步标志之一。四十年来,我国环保标准已达到1400多项,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方法与规范、环境管理规范类标准和环境基础标准等,标准体系已初步建立。这些标准支撑了各项环保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生态文明新旗帜下,环保标准工作在既有基础上,该如何适应和贯彻理念,深化发展?个人以为,环保标准工作需要进一步创新思路,更加突出五个特点:严、实、顺、细、广。
一、环保标准要更“严”
生态文明的概念,是在基本解决温饱问题之后,在迈向小康社会过程中提出的。对生态环境的更高要求,是小康和温饱之间的重要和本质区别之一,人民群众对于良好空气、清洁水的期盼高于以往任何时期。而我国环境问题仍十分突出,质量状况未现实质改善,据有关单位测算,目前我国由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已占GDP总值的15%,超过了年平均经济增长率。
因此,生态文明理念的提出,就意味着与经济发展相比,生态环境权重的相对提升;意味着环保标准方法学中投入效益对比的变化;意味着环境质量标准要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适应,与国际逐步接轨;意味着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力度需不断加严。
“美丽中国”自然包含美丽的水、气、土,其内在就对应一套环境质量标准。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纳入了PM2.5指标,加严了多项限值,客观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正是顺应了生态文明的总要求,被评为“官民互动的良好范本”(网络语)。我们还需进一步强化认识,使环境质量标准更加集中体现国家环境保护目标,并以环境质量达标作为环境管理核心思路。
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控制排放的基本法律手段,是生态文明理念在微观层面的落实工具。近年来,排放标准工作中不断采取措施加严要求,如针对重点行业单独制定标准、加强长标龄标准修订、新老污染源逐步统一要求、不再实行“低功能、低保护”、实施特别排放限值等。某些排放标准的出台,还导致了行业的震动甚至抗议。但随着生态文明理念的深入人心,面向世界上最大最齐全的生产体系,我们仍应适时、适度地加严水、大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排放控制要求。
二、环保标准要更“实”
十八大报告提出“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这些是对环保的长远要求,来不得虚假。沧县红豆环保局长事件中,基层环保领导对排放标准中色度指标不了解,更别论有毒污染指标,可见标准未全面有效实施仍是现实。贯彻生态文明理念,要求环保标准不能束之高阁,要采取各项措施加强标准实施。
一是进一步明确实施效果作为导向和原则。相比于标准的形式格式、数量任务指标等因素,其实用性和效果更加重要。“十二五”期间,标准发布指标定为300余项,主动调减,正是基于此考虑。部分排放标准拆分较细,企业和环保监管部门都觉得不便,因此即时对电子、农药等多个行业的标准进行了合并调整。
二是加强宣传培训。标准形式上是纸和字,需要通过宣传培训才能变成受认可并被自觉执行的法则。自觉法则的形成,比其提出,需要大得多的投入。以往的标准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有限,需要建立和完善标准常态化宣传培训机制,扩大社会影响,带动相关人员全面参与,形成学标准、用标准、守标准的良好风气。
三是开展实施评估。对于标准实施的跟踪评估,也是以往工作的弱项。对重要标准,需要评估治理技术与达标情况、环境效益、成本等,研究分析制约标准实施的关键因素,反馈指导标准制修订,对标准实施和环境管理提出合理建议。从2013开始,环保标准实施评估工作已全面展开。
四是标准制修订要更加贴近实际。标准只有接了地气,多接地气,才能好用。标准的制修订,也是特殊的宣传过程。近五年来,公布了标准征求意见稿近500件,广泛收集采纳各方意见。参与标准制修订,更是最好的标准培训。既要鼓励地方多参与国家环保标准制修订;也要求编制组加大实地调研力度,并在任务合同中加以明确。要进一步强调因地制宜,反映我国不同地域特征,更加紧密结合环保系统各部门、各地方实际工作,不断提高环保标准的适用性。
三、环保标准要更“顺”
生态文明是一个体系,包含了相关实践努力获得的全部积极成果,环保标准是支撑于其中的一个子体系。环保标准要更“顺”是指现有1400余项及将来更多项标准之间要实现层次分明、关系明确、各司其职又不交叉矛盾。周生贤部长指出:“加强完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建设是探索中国环境保护新道路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逐步开展了各种类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规范、管理规范类标准体系的顶层设计。比如,排放标准方面,结合环保重点需求、行业排放分担率,提出了以约40项(类)重点水污染物行业型排放标准、35项(类)重点固定源大气污染物标准、25项(类)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主,综合型排放标准为辅的体系建设目标。将来,还需进一步从环境要素、污染物、污染源等不同角度,深入研究标准体系,不断完善顶层设计方案。
在完善体系的基础上,就能够围绕具体环境问题,配套出台各类相关标准,形成解决环境问题的标准组合(标准簇),即层次分明、协同支撑的系列环境保护标准。近期,体现最为充分的就是PM2.5及大气污染防治系列标准的推动和发布。
四、环保标准要更“细”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形式。所谓文明,其对立面就是野蛮或粗放。不言而喻,生态文明下的环保标准应该更加精细、科学。
加强环保标准基础理论研究。基础不牢,地动山摇,面对基础理论方面的长期不足,要以国内外环境管理理念与制度研究为基础,重点开展标准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与成本的评估方法、环境质量标准达标规划制定方法、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机制、区域流域环保标准制定方法等各项基础性工作,逐步夯实环保标准基础。
加大对科研成果的利用和引导。目前,部分标准相关科研工作针对性不强,成果缺乏系统性,对标准制修订支持力度不足。我国环境质量基准研究体系和应用国外基准的基本规则尚未形成。需要进一步突出环保标准在环保科技工作中的核心地位,以标准统领科研、技术、产业、健康、气候变化等各项工作,促进构建完善的科技标准体系。
加大投入和保障。标准科学性的提高,来自于长期的投入和积累。环保标准逐步由侧重数量增长向进一步提高质量转变。吴晓青副部长要求“环保标准要在抓重、抓大上下功夫”,我们应建立重大标准的工作新机制,提高单项投入,深化细化工作内容。当前新立项的印染、医药、制药等排放标准的总经费首次提高到百万级。同时,要建立环保标准“统一战线”,立项时公开公平竞争,广泛吸引社会各界参与。
五、环保标准要更广
十八大报告指出:“我们一定要更加自觉地珍爱自然,更加积极地保护生态,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生态文明包括一系列为促进资源能源节约、环境保护而建立起来的机制和规范,涉及到对产业结构、增长模式和消费模式的改造,其覆盖的领域,远超过传统污染防治的范围。
尽管可认为环保标准体系已初步建立,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个体系仍需不断调整完善。近期一些热点事件中,也产生了对环保标准的反思,比如“潍坊地下排污”事件,提醒我们地下水保护方面的标准还有缺口;“温州请环保局长游泳”事件,或许反映了水质标准对于城市水体、景观要求考虑不够;页岩气开发正盛,更是急需标准来提出要求。
相比于污染防治领域,目前生态保护标准数量较少。需要逐步构建包含生态环境质量标准、生态保护与恢复标准、生态监测与评价标准三大类别的体系,加强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此外,在环境产品、社会生活、新兴产业、环境管理等很多领域的标准都需要研究发展,以推动可持续消费,推动环保产业和其他新兴产业发展。还有必要研究推动企业标准(环保)。总之,生态文明的新要求,需要一个动态开放、与时俱进的环保标准体系。
生态文明的理念具有足够的高度和内涵,对于环保工作将产生持久指导作用。在工作过程中,我们必须不断自觉思考,深化认识,以更严、更实、更顺、更细、更广的环保标准,与生态文明的总要求保持一致方向。将环保标准的制修订、宣传、培训、评估、体系调整等环节的每一件工作,都变成对生态文明理念的一次落实,变成对建设美丽中国的一份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