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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健康发展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公共财政与投资咨询部 副研究员   侯贵光 副院长、研究员  吴舜泽 副主任、研究员  孙  宁
2013年07月29日16:51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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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健康发展

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决策,是发展理念和实践上的重大创新。同时,新一届党中央在开局之初即点兵城镇化,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这不仅指明了未来城镇化的发展方向,同时也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明确的要求。在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应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需求,进一步统筹城乡、协调区域,以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契机,保障国家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一、未雨绸缪,充分认识城镇化对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提出的新挑战

随着城镇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和社会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日益加深,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

首先,城镇化带来的人口快速集聚和城市建成区面积的不断增长,导致城市环境形势更趋严峻。对于大型城市,人口、产业的不断集聚,使得区域的社会经济负荷有突破环境、资源承载力底线的危险。京津冀等区域特大型城市对水资源的需求和对流域、区域水体、大气环境的压力即是实例。对于中小城市,相应的变化则对原本就脆弱的环境基础设施带来更大的压力,存在重走“先污染、后治理”老路的风险。对于小城镇,则更面临缺乏基本的环境基础设施、众多人口难以得到安全饮水等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的尴尬境地。

其次,城镇化带来的生活水平和人口素质的提升,对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国近年来每年新颁布环境标准百余项,PM2.5等新指标不断纳入监管范围。城乡居民对安全饮水、洁净空气和优美生态的需求、对环境知情权的需求更为强烈,对环境风险的敏感度更高,对关系到切身利益的环境问题的参与热情更高。已有的环境公共服务水平已逐渐难以满足不断发展的社会需求,这就迫切需要政府加大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加强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快区域重点环境问题的解决,加速环境质量的改善,拓宽环境监测监管和信息公开范围,拓展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事务的渠道。

第三,伴随城镇化推进的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目前的环境状况格局,引发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的调整。党的十八大提出“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的要求。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对工业和农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一是城镇化对传统工业的挤出效应,工业企业逐渐搬离城区,工业园区进一步发展,产业跨区域转移增加,污染出现集中和转移趋势;二是城镇化与工业化的互相依赖关系更强,工业化的发展使更多的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形成更大规模的城镇化,城镇化的发展需要工业化提供就业岗位和经济支持,这样就出现城镇和工业区域紧密依托,交错布局的局面;三是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将进一步带动农业产业化,形成新的污染源和污染类型;四是城镇化的发展,对环境风险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些都要求环境基本公共服务能够紧跟产业和人口布局调整,实现均等化发展。

二、满怀信心,识别新型城镇化为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提供的新机遇

新型城镇化,需要在生态文明理念的指导下,统筹考虑人口、土地、矿产、生态、环境等要素,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

一是新型城镇化将逐渐打破原有经济、社会格局,促进各类要素的空间重构,为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的优化布局提供机遇。如工业企业从城区退出,有利于城市环境改善;工业园区的发展,有利于污染的统一治理和监管;产业的转移和承接,有利于从源头建立全过程的环境监管;农业的集中和产业化,有利于控制农业面源等污染类型;新城区的开发,有利于环境基础设施的统一规划和建设等。

二是新型城镇化强调城乡统筹,打破城乡二元体制,将为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客观条件。一方面,城镇化会促使人口向城镇集中,这有利于采用集约的方式为更多人口提供更好的安全饮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服务,同时也有利于缓解对农村资源环境的压力。另一方面,城镇的发展,有利于带动周边农村地区发展,增强区域经济实力,提高农村地区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此外,统一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的推进,相关公共财政和供给渠道的建立,也将为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施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三是新型城镇化需要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引导和保障。这就迫切需要在社会经济和城市发展的规划阶段提供诸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等环境服务,构建环境先行的城市规划体系,从源头解决环境资源超载、城市建设与区域环境系统不协调等问题。完备的城市生态环境功能是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安全饮水、污水垃圾处理、环境事故应急、环境监测监管、环境信息公开等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是城市生态环境功能实现的必要保障。同时,享受基本的环境公共服务,也将成为未来城乡居民的必然需求。

三、脚踏实地,加快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推进新型城镇化是两项紧密结合、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的工作。作为环境保护工作者,应立足于抓好推进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若干重点工作,为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以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统领城乡生态发展。提升包括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在内的环境咨询服务,保证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对区域、城乡的完整覆盖,将生态文明要求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以当地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统筹优化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布局,落实质量基线、格局红线、排放上线、安全防线、资源底线等基础要求。保障社会和公众对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及其实施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证各项规划措施的有效实施。

二是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保障城市健康发展。推进安全饮水、污水、垃圾处理、环境应急等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消除城市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在基本民生、环境安全和生态享受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通过环境基础设施的前置规划解决与城镇化发展匹配问题,通过与城镇建设同步实施为城镇化发展提供基本保障,通过多渠道、多模式的供给方案适应不同区域的差异化需求,通过财政投入和经济政策的制定保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环境服务的持续供给,从而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的诸多环境问题。

三是以乡镇环境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必须注重城乡统筹,同步解决农村地区问题。应进一步完善转移支付等财政手段,加大对农村地区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完善农村安全饮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根据需求加强农村地区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防治农业源污染,防止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开展生态村镇创建。提升环境信息对农村的服务和开放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共享优美环境。

四是以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和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促进城镇群共同发展。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在区域之间的非均等化带来的矛盾,目前较为突出的体现在流域上下游城市水环境和邻近区域内不同城市之间的大气环境污染防治上。应统筹考虑流域和区域内各地区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的需求和标准,建立流域区域协调工作机制,对规划、投资、监测、监管、评估等进行统一部署;同时对区域的环境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解决制约流域和区域协调发展的不平衡因素,以均等化促进城镇群共同发展,以中小区域均等化的实现促进全国范围均等化的发展。

五是以环境监测、监管水平和环境信息服务水平的提升保障城市公平发展。环境监测和监管是各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的重要保证。环境信息服务是公众表达环境需求、参与环境事务、监督环境状况的重要渠道,是提升全民族生态文明素养的重要手段。应努力提升环境保护重点地区、产业转移承接地区、乡镇地区的环境监测、监管和环境信息服务水平。避免环境污染从发达地区向欠发达地区转移,从城市向农村转移,保障区域、城乡公平发展。

(责编:高雷、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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