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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保障民族永续发展

国土资源部中央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王全玲
2013年07月29日16:30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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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保障民族永续发展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报告首次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并将其写入党章。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党中央在科学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基础上做出的战略决策,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有信心、有决心在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带领下,共同建设美丽中国,保障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一、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生态”一词由希腊文衍生而来,意思是“住所”或者“生活所在地”,即动物、植物和自然物共同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文明”一词,在中国古代典籍中就有记载,如《周易》里说:“见龙在田,天下文明。”唐代孔颖达注疏《尚书》时将“文明”解释为:“经天纬地曰文,照临四方曰明。”“经天纬地”意为改造自然,属物质文明;“照临四方”意为驱走愚昧,属精神文明。 “生态文明”作为人类文明的高级形态,不同于传统意义上以减少污染和恢复生态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建设”,它是以尊重和保护自然为前提,强调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全面发展、永续繁荣。应当说,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党在科学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将其理念化、价值化、制度化和秩序化的升华,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建设生态文明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新发展。1983年4月29日,邓小平会见印度共产党中央代表团时提出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文明”;党的十六大把“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提出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三位一体”;党的十七大提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首次将“生态文明”的概念写入报告,由此生态文明成为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实现“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并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独立成篇,系统化、完整化、理论化地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任务,从而进一步丰富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又一次完善和发展。

(二)建设生态文明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新认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生产力不断得到解放和发展,综合国力持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日益突出,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等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明显加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党基于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综合判断,对人、自然、社会相互关系的再思考和新认识,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三)建设生态文明是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规律的新发现。人类对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是随着生产力发展水平而不断变化的。在原始文明和传统农业文明时期,人们以自然为生,对自然敬畏而顺从。进入工业文明时期,人类征服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大大提高,“人定胜天”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人们以自我为中心,一味地从自然中索取,随之而来的是大规模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新时期下,我党重新反思人与自然关系,认识到人与自然是普遍联系的、是矛盾统一的,应当将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有机结合,既不能走“自然中心主义”的极端,也不能走“人类中心主义”的弑母道路,光明的前程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就是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第一要义,是我党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规律的新发现,是人类文明发展理念的重大进步。

(四)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新呼唤。民族永续发展的前提是人、自然、社会在相互关系中和谐相处、协调发展,而资源透支、环境退化、生态告急会打破三者之间的协调性,使发展停滞甚至是倒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在实现当代人利益的同时,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这是当代人以子孙后代利益为本、为世世代代发展创造良好空间的做法,是对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新呼唤。

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有新思路

生态文明建设,内涵丰富,意义深远,贯穿于生产、交换、分配与消费各个环节,是涉及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本性变革的战略任务,其显著特征是“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因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我们要有新思路,特别是在主导思想、技术路径、制度安排及社会氛围等方面要有所突破。

(一)树立保障发展与保护生态并重的主导思想。历史与实践证明,发展是硬道理,但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追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符合科学发展的理念。只有将保障发展与保护生态并重,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有机统一,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一思想理念应贯穿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整个进程。

(二)坚持“无为”与“有为”相结合的技术路径。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基础是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顺应自然、不妄为乃“无为”,就是要在尊重自然规律的前提下,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控制开发强度,缓解开发活动对自然生态的压力,给自然留下恢复元气、休养生息的充足空间。所谓“有为”,就是要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支持和制度安排,对已经积累的生态环境进行治理和修复,在开发的同时坚持生态保护。建设生态文明要坚持“无为”与“有为”相结合。

(三)建立兼顾当前和长远的制度体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关乎整个民族永续发展,顶层设计与制度安排既要立足于当前国情,又要着眼长远发展。一方面从实际情况出发,围绕解决空气、水体、重金属污染等当前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突出矛盾,研究设计切实可行的制度方案;另一方面从后代人的长远利益出发,引导建立资源有偿使用机制、生态补偿机制、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机制、环境损害赔偿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等确保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性的制度体系。

(四)营造全民自觉参与的社会氛围。密切联系群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生态文明建设关乎每个人的利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靠大家共同努力。要深入开展全民保护生态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普及生态意识,广泛动员全民参与生态保护,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与价值观,形成人人关心生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把生态文明建设转化成全民自觉行动。

三、立足基金中心职责,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并确立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四项重点任务。按照上述精神和要求,今后一个时期,国土资源领域应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创新,以“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双保”目标为主线,通过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资源环境节约集约利用,切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基金中心从事的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的工作,直接参与我国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改革,要完成好中央和两部赋予我们的历史使命,更应该真正树立和落实生态文明理念,结合我们的职责定位,创新体制机制,重点做好“四个着力”,打造“四个平台”,充分发挥地勘基金降低风险和政策调控的双重职能,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撑。

一是着力组织实施好地勘基金项目,打造国内资源保障平台。基金中心最核心的一项职能是组织实施中央地勘基金项目,截止目前,已基本建立起了地勘基金项目管理的一整套制度体系框架,明确了定位、理顺了关系,为基金的科学、规范运行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并取得了一批可喜的找矿成果,尤其是内蒙古大营铀矿的发现,实现了我国铀矿勘查的历史性突破。同时,通过项目组织实施,中央地勘基金起到了良好的化解风险和调控矿产勘查市场的重要作用。下一步,要继续围绕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按照地质找矿新机制要求,牢牢把握基金定位,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创新,切实破解难题,进一步理顺关系、明晰程序、规范标准,切实提高项目组织实施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加快急难突破重要矿种的找矿工作步伐,为立足国内夯实资源保障基础发挥更大作用。

二是着力完善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项目,打造国际资源利用平台。为缓解矿产资源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约束,2010年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设立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以财政补助方式支持国内企业开展国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了一批重要矿产地和重大资源开发基地。2012年是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专项实施的最后一年,为进一步加大对国内矿业企业“走出去”的支持力度,扩大已有成果,实现国外找矿突破,借鉴日韩海外资源开发体制,参照中央地勘基金国内项目成功的投资运行机制和成熟的管理体系,建议尽快设立境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开发基金,重点支持国外矿产资源风险勘查中重大项目的详查及勘探,有效降低国内地勘单位和矿业企业境外投资风险,加快促进勘查成果向综合开发利用转化,构建国内急缺矿产和重要战略矿产的国外持续稳定安全供应基地,明显提升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矿产资源竞争和全球资源再分配的能力,初步形成我国利用国外矿产资源的新格局。

三是着力推进折股管理政策落实,打造资源有偿使用平台。从2005年起,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部门积极推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按照改革要求,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持有人,应向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对在2006年10月前无偿占有矿业权的持有者,如以资金方式缴纳价款确有困难的,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遵循探矿权、采矿权人自愿的原则,可以折股的方式缴纳。将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折股,并对股权实施管理和监督,是国有资产管理方式的创新,是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大背景下,探索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寻求实现矿产资源收益新途径的有益尝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业权价款折股是解决企业无偿取得矿业权的有偿使用问题,涉及各方利益,根据相关规定,基金中心代表国家持股,行使国有资源性资产的管理权。要扮演好这一角色,必须进一步做好基础研究工作,探索科学的管理模式,引导企业依法、有偿取得并维护矿业权,保障国家资源性国有资产的合理收益,促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落实。

四是着力推进战略资源储备制度,打造资源合理勘查、开发和保护平台。建立和实施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制度,逐步形成国家重要矿产资源战略储备体系,实现国家对矿产资源供求的有效调控,对保护国家短缺资源,提升国家优势资源地位,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基金中心要围绕建立和实施国家矿产资源战略储备制度的职责要求,在配合推进矿产地储备试点工作的同时,针对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供需矛盾,开展矿产资源储备管理战略研究,探索构建符合国情的矿产资源战略储备体系,增强我国对国内国际矿产资源市场的调控能力,促进矿产资源合理勘查、开发和保护,以保障国家资源供应安全。

(责编:高雷、权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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