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挂职信访 服务群众 宣传法治
2012年9月至2013年3月,我暂时离开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到国家信访局挂职锻炼。这期间,有国庆、元旦、春节等节假日,特别是恰逢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一中全会、二中全会和全国“两会”召开等重大时间节点,信访工作任务繁重。我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两会”精神,每天接待进京上访群众,疏导群众情绪,宣传国家法律政策,印象深刻,感受很深。
还清楚记得,2012年9月,我正在新任处级干部培训班学习,接到单位通知,安排我去国家信访局挂职锻炼半年。听到这个消息,我既激动又紧张。从道理上我明白,信访与法律援助一样,都是为了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但从法律援助工作转到信访接待,从管理工作转到窗口服务,毕竟还是第一次,是否适应,能不能干好,有不小的压力。政治部领导和法律援助司领导看出我的思想苗头,鼓励我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帮助来访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努力在信访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挂职期间,政治部和法律援助司领导、同事们经常为我“加油”“打气”,让我感受到来自后方的坚强支持。
还清楚记得,2013年春节前,中组部干部二局领导给我们42名挂职干部送来温馨贺卡,国家信访局徐令义副局长给我们42名挂职干部亲笔签名赠送他的信访工作专著……中组部有关领导、国家信访局主要负责人多次看望、慰问我们,国家信访局对我们进行了一周的业务培训,随后安排在编干部带着我们熟悉业务,继而大胆放手让我们独立开展工作,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挂职干部意见和建议。来访接待司考虑到我来自司法部,比较熟悉法律,专门安排我参加过一次“案件调度会”,就是挑选一起信访交办案件,通知所在地级市负责信访工作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到京汇报办理情况,并一起分析案情、探讨解决办法,通过参加案件调度会,我对信访部门如何处理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有了初步认识。还有一次,来访接待司安排我参加规章制度起草修改会议,内容是关于来访疏导,应他们要求,我介绍了法律援助机构和律师事务所介入信访工作的一些做法,讨论时大家赞成将“委托律师等参与信访疏导工作”写入该项规定草案。
还清楚记得,2012年冬季的第一场雪,那是11月4日,星期日,早上六点多钟,一出门,银装素裹。我搭上住在同一个小区“挂友”开的车,到单位后稍做准备,7点半准时到发表窗口坐好,开始接待来访群众。这就是我们在“十八大”期间的日常工作。发表是来访接待的第一个环节,就是在窗口扫描来访群众的身份证,询问其来访事项,对于符合条件的,发给来访登记表,安排其进入来访登记、接谈环节。发表窗口排队的人最多、声音嘈杂,个别人情绪激动,每次发表要求控制在3分钟左右,因此发表工作的关键在于“既快又准又稳”。在发表窗口,我保持平和心态,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给群众发表,或进行解释,发表期间,我的发表量居前三名。一位带班的在编干部曾经说过,他注意很久,发现我在窗口解释问题时“表达很规范”,“挂友”们因此戏称我是“法人法语”、“旺律”,但表达规范对于曾经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人员来说,应当是最基本的要求了。除了发表,我们还轮流在登记窗口、接谈室开展登记、接谈工作,坚持“不登记完不关门,不接谈完不下班”,记录来访人反映事项,疏导来访人情绪,解释法律政策规定,并利用信访信息系统转送、交办,责成基层信访部门协调主管部门对来访人诉求进行处理、答复。“十八大”“两会”期间,除周六日不休息外,中午也正常工作,由于来访群众很多,有一天我们从早上7点半一直接待到晚上9点多,让每一名来访群众得到了及时接待。挂职期间,我的一位“挂友”收到了群众寄来的表扬信,称赞他充分展现了“北京精神”,是北京人的楷模,我们大家都以此为荣。
还清楚记得,我曾在登记窗口多次询问来访群众:你以前反映的问题解决了吗?许多人回答:那个问题已经解决,这次是新问题。“挂友”们在一起时,有人问我:你根据你的认识、估计、判断,来访群众的诉求,到底有多少比例是合理的? 对此,我的粗浅认识是,无法估计这一比例,如果真的要追问他们的诉求是否合理,必须经过信访条例规定的“三级终结”程序,或者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程序,一件件地处理,才能知道最终结果;无论其诉求实体上是“合理”还是“不合理”,都不能事先推定,只要是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都需要通过公正的程序来解决。我们必须做的,就是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做好本职工作,热情服务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权益、保障公平正义,而这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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