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
努力推进警务督察工作创新发展
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全国公安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警务督察部门作为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深刻理解党的十八大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举措,努力适应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不断推进警务督察工作实现新跨越,为服务和保障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党的十八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回顾和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奋斗历程及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提出了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牢牢把握的基本要求,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了全面部署,对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紧紧抓住和用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满怀信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而奋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警务督察部门承担着监督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的重要职责,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对于各级警务督察部门全面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新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新期待,全面把握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战略布局、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立足当前,围绕中心,找准督察职能定位,以更加奋发有力的精神状态、更加求真务实的创新举措,服务保障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警务督察部门和广大督察民警要不断增强学习贯彻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提高学习贯彻的自觉性、主动性、坚定性,按照中央和部党委的要求,在认真学、用心学、深入学、结合实际学上狠下功夫,真正用党的十八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找准警务督察部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切入点和着力点
警务督察部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关键是要紧密把握党的十八大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紧密围绕部党委关于公安机关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战略谋划和总体部署,紧密联系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密结合警务督察职责任务和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找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切入点、着力点,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督察工作发展的总体思路、努力方向。要坚定不移地把督察工作放在维护稳定的全局中来谋划,深入思考如何更加积极主动地应对改革进入“深水区”后给公安工作带来的压力挑战,立足全局,高站位着眼,高起点谋划,更充分地发挥督察抓落实的职能优势,履行好监督保障职责;要坚定不移地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督察工作,着眼督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不断强化督察基层基础建设,不断完善督察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升督察工作的水平和效能;要坚定不移地以改革创新精神谋划督察工作,增强敢为人先的勇气和争创一流的决心,克服惰性思维和惯性思维,着力解决督察工作不适应形势发展、不符合新任务新要求的思想观念、工作模式、勤务机制等问题;要坚定不移地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把适应民愿、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督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利益为念,加强对执法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促进执法为民更好地落到实处;要坚定不移地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自觉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
三、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努力开创警务督察工作新局面
警务督察部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既要着眼长远,统筹谋划好推动督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又要立足当前,从现在做起,从当前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抓起,扎实完成各项督察任务,努力把学习的成果转化促进工作的措施、干事创业的本领,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和服务。一要进一步融入中心工作,强化抓落实的职能作用。党的十八大对全党、全国的各项工作做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公安部党委对公安机关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做出了全面部署。要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部党委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实到基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关键在抓落实。警务督察部门必须立足于部党委的总体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科学把握定位,进一步明确抓落实的责任,理清抓落实的重点,创新抓落实的方法,健全抓落实的机制,紧紧围绕各项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深入基层,深入现场,深入群众,强化随警督察、实时督察,及时发现查纠部署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警令不畅通等问题,及时反映解决工作落实中遇到的困难,促进部党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基层、收到实效。二要进一步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十八大报告强调要“以改善民生为重点,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要畅通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利保障的渠道”。警务督察部门要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坚持走群众路线,依法履行好警务评议职责,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要狠抓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和引起舆论炒作的重点案件的核查处置和跟踪督办,建立健全督察受理群众投诉现场处置机制,确保对正在发生的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行为,能够快速出警处置,及时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充分发挥警务督察部门反应迅速、机动灵活、贴近一线的优势,强化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执法环节的现场督察,对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并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提出督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促进执法公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要进一步增强开拓创新意识,不断推进督察机制建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警务督察部门必须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进一步增强开拓创新意识,在科学发展观引领下,以建立健全与新修订《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相适应的警务督察工作机制为重点,创新思路、大胆实践,狠抓以专项督察、投诉现场处置、现役督察、派出督察、警务评议、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督察绩效考评等工作机制为主要内容的督察基础工作,为警务督察工作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和机制保障;要主动适应动态化、信息化条件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以科技创新带动督察工作发展,依托网络信息技术和公安信息化资源,加快推进部、省、市、县网上督察平台的整合联通,深化网上督察实战应用,不断提高督察动态监督的效能。四要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打牢督察工作可持续发展的根基。作为监督警察的警察,在自身建设方面必须有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警务督察部门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按照新《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规定的“督察机构为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的要求,以创新的思路加强督察组织机构建设,科学配置督察警力。要大力提高督察民警专业素质,进一步加大学习教育和岗位培训力度,建立分层级培训制度,把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与开展实战练兵相结合,努力建设学习型、研究型、专家型督察队伍。要充分弘扬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发扬忠诚奉献、坚韧执着、协作拼搏、敢打必胜的“清网精神”,培养督察队伍的过硬作风,建立完善轮岗交流、优来高走、派出督察等制度措施,严把入口、畅通出口,使督察队伍始终保持发展的生机与活力,保持履职的锋芒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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