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坚定不移 反对腐败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不容动摇
2012年11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是在重要的历史关头和时代背景下召开的重要会议。大会主题鲜明,科学总结了过去五年和十年的工作,确立了党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发展目标,全面部署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以及其他各方面工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顺利完成了新老交接,这是一次高举旗帜、求真务实、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我对大会取得的各项成果感到高兴,对党中央新一届领导人和领导集体表示坚决拥护,对党和国家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和期待。学习十八大文件收获颇丰,在此我只对有关反腐问题谈点学习体会:
一、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是巩固党执政地位的重要基础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如果反腐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这里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极端重要性。中国共产党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其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正因如此,任何艰难险阻都不能阻挡我们前进,任何反动势力也不能摧垮我们的党。
然而世界在发展,形势在变化,中国共产党也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考验。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之交,前苏联解体,东欧剧变给了我们惨痛的教训。在国内,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一些党员干部道德滑坡,出现了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也有所增长,甚至腐化堕落,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严重影响了党的崇高威望和公信力,如果这些问题发展蔓延,必然会失去群众对党的信任,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十四大以来,党中央就把反腐败斗争提高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腐败危害性的清醒认识和对反腐败斗争的高度重视。
十八大报告科学分析了目前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对惩治腐败问题明确了指导思想,做了周密部署,一方面要严厉惩治腐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另一方面要加强党内教育,在全党开展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宗旨教育,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的立场教育,以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为内容的操守教育,使广大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而实现我们党组织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取信于民,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带领各族人民为党实现伟大目标而奋斗。
二、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廉洁自律、为人表率是保持党不变色的重要保证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既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这是在新形势下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一条重要政治原则,也是保持党不变色的重要基础。
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是重大决策的制定者也是执行者,同时又是广大群众的领导者,他们的个人品质及言行举止直接影响着广大党员和群众,关系着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老一辈领袖们艰苦奋斗、大公无私、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优秀品质至今在人间传颂,万古流芳。那些为民族解放和建设献出宝贵生命的先烈们,永远受到人民的敬仰。焦裕禄、孔繁森、杨善洲等好干部的光辉形象在当今的社会中仍然有着广泛的影响。他们真实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员的人格魅力。可是近些年来,另一种负面形象陆续出现在我们的社会中,他们打着共产党的旗帜,头顶“共产党员”的光环,却为个人私利贪污腐败、为所欲为。山东一个叫黄胜的市级干部(后来当了副省长),贪污受贿竟达1200万元之多,令人触目惊心。尤其不能忽视的是近年来出现的“小干部小贪、大干部大贪、不贪白不贪”的一股暗流,且有发展蔓延之势。从已经查处的案件来看,干部级别越来越高,涉案金额越来越大。胡长清、成克杰、陈良宇、薄熙来等级别不可谓不高,影响不可谓不大。更为甚者,薄熙来竟将自己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漠视党纪国法乃至以权压法,令人发指。近年还出现了一批在领导身边工作的“二首长”,似乎比首长还气派,他们什么饭都敢吃,什么钱都敢拿,什么事都敢应,真是前所未闻、无奇不有。由于领导干部的道德失范,其子女的“衙内”行情也见涨,类似“我爸是李刚”的丑事屡见不鲜。这些事例在党内虽属少数,但给党和国家造成了恶劣影响,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任其发展后果不堪设想。所以说,“治国先治党、治党先治官、治官必治贪”,此话不无道理。
三、建立组织部门责任制,实行领导干部选人用人问责制,为保持党的纯洁性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党对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管理,是通过各级组织部门具体实施的。加强组织部门的建设,配备好“管干部的干部”。并加强管理尤为重要。党的十四大以来,中央制定下发了许多有关规定,对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工作中暴露出的一些问题也是值得深思和研究的。例如,有些地方和部门买官卖官问题屡禁不止,甚至出现了明码标价的怪象。又如近些年来被查办的腐败干部,大部分犯罪行为都是在前一个岗位的职务上实施的,包括最近查办的黄胜、薄熙来等高级干部,不仅没被及时发现,而且得到提拔重用,均属“带病上岗”。对此,党内和社会均有很大反响。人们不禁要问:他们经过组织部门考察了吗?是谁考察的?又是哪位领导签字批准的等等,疑问颇多却不见下文。
我认为,群众有反映,并不是查办一个贪官就非要“拔出萝卜带出泥”,就不允许组织部门工作中偶有失误。然而,“带病上岗”问题的连续出现,群众担心案件背后的“案中是否有案”就不无道理了。此外,领导干部充当伯乐、推荐干部无可厚非,但是一旦被推荐的干部出了问题或是原来就自身不净,属于带病上岗,那么,就要问一问推荐者是否依法依规办事呢?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呢?十八大报告中,对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任用干部程序和方法做出了明确规定,报告提出“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把十八大的精神和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各级组织部门责任重大。因此,加强各级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选配一批责任心强,立党为公、为政清廉、公平正直的组织干部尤为重要。组织部门是干部的家,组织干部既是广大干部的娘家人,也要当好干部之家的好管家,为党的事业选好人、用好人,当好党委助手,为党的建设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
四、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制度,落实党员民主权利,实现党员干部的民主监督
党的十八大报告重申“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这一科学论断,并强调指出:“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体系,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这是发展党内民主的总思路。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党内开展批评自我批评,营造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也是我党的优良作风之一。记得我刚入党初期(上世纪60年代),每周、月、半年或一年,都要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一是每位党员要向组织汇报工作和思想情况,二是党员间开展谈心活动,相互间开展批评自我批评,尽管言辞也很激烈,但气氛融洽、和谐。转业到高检机关初期(20世纪80年代初),民主生活会次数少了,但批评自我批评仍然开展很好;到了90年代后,民主生活会的概念逐渐淡漠了,同志间关系似乎也逐渐疏远,即使开展民主生活会,也是你好我好大家都好的一团和气。后来身边的一位同事,因索贿受贿受到刑事处罚,给了我们沉痛的教训。该同事调来后,只是一位处级干部,拥有进口汽车(按当时的收入是买不起的),雇了司机,每天拉着一些哥们儿(用得着的人)吃吃喝喝,毫无顾忌,当时有的同志已向领导反映,希望能关注过问此事,但未得到回应,不久这位处级干部还得到了提拔,直到事发后受到了法律制裁,大家才如梦初醒。
事情发生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认为这是党内缺乏民主生活才酿成的悲剧。如果当时周围的同事、党员、领导稍稍过问一下,如果在党内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还有两次)上能展开批评自我批评的话,或许就不会有这样的结果。当然,现实生活中,许多事情是没有“如果”的。
理论联系实际,批评和自我批评、密切联系群众作为党的“三大作风”多次写入党章,也是党在长期斗争中总结并在实践中得到验证的优良作风,应该作为党的建设的法宝一代一代传承下去并发扬光大,让每一个党员都以一个普通党员的身份,在党的基层组织内参加民主生活,同志间互相帮助、互相批评、互相监督,这是党内最基本也是最有效的民主保障。党内的民主生活健全了,才能带动全社会的民主气氛,形成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真正把广大群众凝聚在党的周围,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