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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党委两部重要党内法规公开发布

2013年07月02日15:44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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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党委同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内法规制定细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今日公开发布(详见第七 版)。两个党内法规的制定与实施,分别从源头制定和源头审查方面,对我区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提升我区党的建设水平打下了牢固基础。

自治区党委两部党内法规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两部重要党内法规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的。其中,《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内法规制定细则》共分7章31条,对我区党内法规的规划与计划、起草、审批与发布、适用与解释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共17条,对党内规范性文件的适用范围、程序过程、备案审查等事项作出具体规定,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全区各市、县(市、区)党委及纪委、党委各部门制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开始向上一级备案。

自治区党委两部党内法规的出台,是贯彻落实中央两部党内法规的重要体现,是我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方面,对于推进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地方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提高依法治国、依法执政、民主执政水平,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着重要意义。自治区党委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中央两部重要党内法规和自治区党委两部党内法规,充分认识做好党内法规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进一步强化党内法规意识,加强宣传教育,努力形成重视、学习、遵守党内法规的浓厚氛围。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充实党内法规工作力量,为做好党内法规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切实维护党内法规的统一性、权威性和严肃性。

另据了解,自治区党委将于近日举办全区党内法规工作培训班,专题学习中央两部重要党内法规和自治区党委两部党内法规。

(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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