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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君:领导干部要对自然法纪群众心存敬畏

2013年07月01日08:32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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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对人对事对物应常怀敬畏之心,谦虚谨慎,防微杜渐,始终保持对自然、法纪、群众的敬畏感,只有这样才会去浮躁之心、贪腐之念、功利之心。

朱熹说:“君子之心,常怀敬畏。”敬畏不是害怕,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也是一种对自身的基本约束和自我修正。作为手握政策资源、社会资源和权力资源的领导干部,对人对事对物应常怀敬畏之心,谦虚谨慎,防微杜渐,始终保持对自然、法纪、群众的敬畏感,只有这样才会去浮躁之心、贪腐之念、功利之心,才会坚守道德底线、永葆政治本色,推动事业发展和社会进步。

敬畏自然。一系列触目惊心的灾难警示我们,在大自然面前,人类必须保持必要的谦卑与敬畏,而不是把她作为一个予取予求的对象或一个可以“战胜”的对手。敬畏自然,就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取舍得当,做到人与自然相处和谐。岫岩是资源大县、资源富县,我们既不能“捧着金碗要饭吃”,也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发展。我们要树立“金山银山放在园区,绿水青山留在身边”的全新发展理念,将各乡镇区新引进项目集中到大洋河临港产业区、雅河工业经济区、前营食品工业园等园区统一管理,拉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形成集群效应。同时,要全面提高项目准入门槛,对环评不过关的企业一律拒之门外。要改变过去“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低小散乱发展模式,全面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

敬畏法纪。法律,是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做人最起码的道德底线,既是人类为构建良好社会秩序自我约束的“枷锁”,也是彰显人类文明的 “花环”。但是,倘若没有对法纪的敬畏之心,再完备的法律体系也形同虚设。领导干部敬畏法纪,就是要懂得无论职位有多高,都必须在法律约束范围内行使权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我们要全面实施“依法治县”战略,大力推进科学立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县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发挥遵纪守法的带头作用,坚决防止以权代法、以权压法行为的发生,在灵魂深处铸就一颗对法纪法规的敬畏之心。如果,我们对法纪无所敬畏,不依法执政行政,不把党纪国法当回事而违法乱纪,最终也必将受到法纪的严厉制裁。

敬畏人民。作为领导干部,必须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多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敬畏人民,就是要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追求,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用实际行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敬畏人民,就是要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严于律己,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县委书记杨君在县委常委民主生活会上如是说(记者/金荣生 整理)

■简介:

杨君,1962年7月出生,2011年12月任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县委书记。

(责编:杨丽娜、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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