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综合报道

海南一中院决定提级审理“校长带女生开房案”

2013年06月09日08:46   来源:海南日报
【字号 】 打印 社区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


记者今天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原由万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万宁市人民法院受理的“校长带女生开房案”,因社会关注度高,为积极回应公众的广泛关切,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改变管辖,提级审理,由海南一中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

5月28日,万宁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陈某鹏(原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被告人冯某松(原万宁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犯强奸罪向万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查,万宁市人民法院于28日决定对两案予以立案受理。

海南一中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已责成万宁市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履行有关法律程序。(记者张惠宁 通讯员程玲玲)

(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相关专题
· 地方要闻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焦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