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副董事长刘学新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3年5月13日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
刘学新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慰问和哀悼。
刘学新,原名刘文科,1918年生于江苏省丰县。1937年参加丰县救国青年团。1938年6月进入陕北公学学习,同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2月后,任中共中央政治局秘书处机要科机要员,中共中央财政经济部财政金融科科员,陕甘宁边区陇东专员公署财政科科长,辽宁省财政厅财政科科长,辽宁省东丰县副县长,辽东财经办事处财政科科长,安东冶炼厂厂长兼东北工业部有色金属局安东办事处主任,东北有色金属局经理处处长、基建处处长、副局长。1953年后,任中央有色金属局有色金属设计公司经理兼设计处处长,重工业部、冶金部计划司副司长,兼任冶金部西北三线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1977年11月任冶金部副部长、党组成员,1981年兼任上海宝钢建设指挥部副指挥,国家有色金属工业管理总局副局长,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副董事长、党组成员。1989年离休。(新华网北京6月3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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