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获悉,5月24日,我省向社会公布了2013年省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及95个省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单位的部门预算。这是山东历史上首次公开省级“三公”经费预算。
据显示,2013年我省本级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7.62亿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68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6亿元,公务接待费1.98亿元。与2012年预算执行数相比,2013年省本级“三公”经费预算下降4.5%,减少0.36亿元。
各部门的部门预算及其“三公”经费预算,由部门在各自门户网站上作了公开。
据记者了解,在4月7日召开的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上传出消息,我省确定今年公开省级“三公”经费预算总额,还将在县级政府探索实行接待经费公开,今年将选择几个试点县,以后逐步推开。
■新闻背景
国务院去年要求省级政府
两年内公开三公经费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当年要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中央部门要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公开行政经费支出情况。省级政府要在两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并推进公开部门预决算。
县级以上政府
三公经费纳入预算
2012年7月9日,国务院公布《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对“三公”经费使用、政府采购、会议管理等热点作出规定,自当年10月1日起,县级以上政府需将“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并定期公布。这也是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管理活动的行政法规。(记者 代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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