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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组织部要求:深入学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意见》

2013年05月27日14:25   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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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部署和省委主要领导指示精神,省委组织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组织学习传达《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在全省上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

通知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切实提高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党的十八大提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顺应群众期盼、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大举措。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领导集体制定并带头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有力推动党风政风改进,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了思想动员、工作准备和行动示范。中央的《意见》,明确提出了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要求,各级党委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入领会中央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坚持边学边改,着力在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上见实效。中央下发的《意见》,明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主题是为民、务实、清廉,目的是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是坚决反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同时,进一步强调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切入点,切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对照《意见》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从现在开始就要坚持边学边改,能做的先做起来,能改的先改起来,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不正、作风不良现象,更要立即行动起来,抓紧解决、坚决改正,确保从活动一开始就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通知强调,中央和省委将对教育实践活动做具体部署,要认真做好准备,以饱满热情和实际行动迎接教育实践活动。当前,全省各级党委要认真按照《意见》精神,扎实有序做好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准备工作。要充分运用“百组调研”集中走访、“深化双服务、助推开门红”系列活动等工作成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建议,为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打下扎实基础。第一批参加单位,要在全面准确把握中央精神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思考谋划活动方案,既做好规定动作,又做好自选动作,确保活动真正取得实效。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党刊等深入宣传《意见》,树立和宣传一批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好典型好经验,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党员以饱满的热情和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行动迎接教育实践活动。(记者 阮蓓茜)

(责编:程宏毅、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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