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学生陈某骑自行车撞倒82岁的太婆,竟然引发了一起劫持案。太婆因为手腕骨折需要住院,陈某面临太婆家人索要千元押金,情绪激动之下竟然持刀劫持了一位女医生。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解救,警方圆满解决劫持人质事件。(5月19日《武汉晚报》)
尚未走进社会的大学生,在遇到此类纠纷时手足无措,冲动之下做出一些莽撞之举,未必不可以理解。但是何至于要劫持人质?这份戾气从何而来?
目击者说:“听说索赔数额是30万元,这个大学生可能是被吓到了。”陈某事后也表示,觉得“对方逼得太急,没办法”。现实中发生此类事件,受伤的一方通常会要求私了,以争取更多的赔偿。而私了就意味着,谁的能量更大,就能占据绝对优势。陈某非武汉本地人,没有什么资源可用。巨大的压力之下,他的心理发生失衡,从而做出疯狂之举,也就可以说得通。
无论出于什么样的动机,陈某的行为都应遭到谴责。然而作为旁观者,我们必须正视这样一个问题:相比陈某劫持人质的行为,他对法律和规则的不信任或许才是根源所在。身为一个受过一定教育的大学生,应该清楚事情的轻重,也应该知道假如由警方来处理此事,完全可以获得一个更为理想的结果。然而他的行动表示,他已经对法律和规则投下了不信任票。
这种不信任来自哪里?固然有个人主观上的偏执,但也不乏社会现实的反馈。可以说一名大学生所能接触到的公共空间相对比较狭窄,如果不公现象频繁发生,则很容易固化他们对社会的认识。所谓弱者恒弱,强者恒强,这种失望的心态和无力感,不可避免地会误导他们的行为,要么破罐子破摔,要么用“自己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并非为陈某辩护,也并非把个人之恶推向社会,但必须承认,一个人的行为,或多或少与社会是分不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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