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加强作风建设开局、起步,作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深得民心民意。作风转变要转实就必须把小事做实。
笔者曾有幸参加了由中央统战部组织的赴香港第十九期中国少数民族州长研讨班的学习。其间,先后参观了香港政府部门、立法会、廉政公署及教育、科技、公共服务、中介机构等13个部门,听取了11场次的专题讲座,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等多个领域,收获颇丰。
生产力促进局作为香港政府重点支持的中介服务机构,所承担的开展制造科技、环保科技、信息科技、管理系统培训四个领域工作职能,都非常具体实在。他们不仅为企业发展提供企业所需方面的服务,而且研究瞬息变化的形势为企业不断创造新的商机,不仅帮助企业架起科技向现实经济实力转化运用平台,而且还为企业提供管理型人才的培训。如果说政府职能要转变,就必须大力培育各类中介服务机构。我的理解是当前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从政府角度来说,明确有所为,有所不为,尤其是明确不该做什么同样是非常重要的。基于以上感性的认识,对我们政府部门当下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启发很多:
一是要处理好内容和形式的关系。现在我们工作中还存在着内容与形式并重的倾向,有时候形式化的内容还略胜于实际的内容。比如开会就很典型,不管什么会议似乎各级领导都请到出席,才能显示出工作任务的重要性。另外,还存着把召开会议作为落实工作任务的一条有效经验,加以总结的现象。当然,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但过于追求内容和形式的完善结合,势必影响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是处理好政府部门与社会中介机构的关系。应该说政府是社会这一庞大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尤其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完善,政府部门要转变职能,思考我们不该做什么比思考我们该做什么更为紧迫。也就是要真正的从原有大而全的政府职能中,将哪些职能彻底分离出来,通过培育社会中介结构,真正地把原本不属于政府职能的社会工作交由社会中介机构来承担,完成由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的过渡。与此同时,应该树立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和通过廉洁自律降低经济成本,是一种间接的经济活动的理念,通过政府部门的高效运转来真正服务经济,为发展经济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是处理好法治和人的素质提高的关系。法治、廉洁、制衡、自由是香港之所以成为国际金融贸易中心主要因素,而法治被列为香港成功因素之首,说明法治作用的重要性。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而法制要靠人来实施。从这个角度来看,对人的教育,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同样显得尤为重要。我们国家近年来在法制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但对法律的普及教育,人民学法守法意识的培育还滞后于法制建设本身,如目前还存在着法盲、知法犯法、有法不依等现象。因此,应该在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中,研究如何把法律知识普及与人的素质的提高结合起来,只有人的素质提高,才能激发人们学法守法的自觉性,才能真正营造出良好的法治环境。
(作者系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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